十大酷刑是哪十大,五花大绑死刑(生孩子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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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4 12:48:24
满清十大酷刑分别是哪十大?
清代十大酷刑是“水牢”,把人长时间浸泡在废水中,直到全身腐烂!
史上十大酷刑是哪十大?
剥皮,腰斩,龟裂,五刑全,过年,砍头,烹任,宫刑,活埋,锯割。
满清十大酷刑是哪十大?
清代十大酷刑包括剥皮、剁腰、车裂、五刑俱伤、流年、砍头、烹任、阉割、屈辱、刺死、活埋、投毒、棒打、锯断椎骨、灌铅、刷洗、弹琵琶、拉肠、骑木驴。剥皮时背部皮肤被脊椎下的刀分成两半,皮肤和肌肉被刀慢慢分开,像蝴蝶展翅一样被撕裂.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容易分开。还有一种剥离方法,不知道有多靠谱。方法是把一个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上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银。由于汞的比重较大,肌肉会被拉离皮肤。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却无法挣脱。最后,尸体将从它被放置的口中“裸露”出来,在土壤中只留下一块皮肤.剥下皮后,做成两个鼓,挂在衙门口,以示劝谏。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腰斩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死。剁了之后,他会神智清醒,过一段时间才会死。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砍头的,其实是被传年处死的。当汽车被拆分时,它将被肢解。很简单,就是把被害者的头和四肢用绳子绑起来,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猛冲,把人撕成六块。我记得商鞅被五马分尸。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气,更不用说拉了。受害者的痛苦可想而知。恐怕真的被撕了受害者也感觉不到痛了。疼痛是在你拉的时候。五刑是砍头、剜眼、割手、剜眼、割耳和一,即“大卸”。通常杀人后,人的头、手、脚都被剁掉,然后躯干被剁成三段。汉高祖死后,抓了他最宠爱的妃子戚夫人,剁了她的手脚,割了她的鼻子、耳朵、舌头,剜了她的眼睛,放到猪圈里喂养。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的时候吓死了.凌迟先把人杀了,剁成肉酱,称为“羌”。那些受过这种惩罚的人记得有一条出路。后来发展的更加精细,目的就是让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仅要在活着的时候执行死刑,还要要求犯人在死前忍受多少刀。据说后来每过一年都要两个人表演,从脚开始,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一千块肉,才允许犯人死。据说如果犯人在砍一千刀之前就死了,执行人也会受到惩罚。发展成为死刑艺术的最著名的人是宦官刘瑾。我听说他花了三天才死.这是明清时期官方的刑罚之一。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重朱迪的意愿,而是被传了过去。(最终毁了十个家庭!原来只有九个民族,朱迪杀了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绞刑在国外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刑罚。中国人用弓弦悬挂.也就是他们把弓套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弓弦朝前,刽子手开始在后面旋转弓。弓越拉越紧,受害者的愤怒越来越少,最后他死了.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伯亭的,(因为他是英雄,不能砍头,要留全身),明末流亡的鬼王也是这样。方法是找一个大骨灰盒,把人放进去,然后在骨灰盒下面用柴火加热。
温度越来越高,犯人越来越难以忍受。如果他们拒绝坦白,他们经常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赖君臣叫来,问他如果犯人不肯招供怎么办?赖君臣得意地说了这个方法,武则天淡淡地说了一句“请放进瓮里”,就把赖君臣烧死了.被判了宫刑的司马迁,只会写史记,也会在《报任》中写“我是闺阁大臣”这句话。中国人的阉割是很讲究的。先用绳子(包括孩子的包)把小哥哥绑起来,防止血液循环和自然坏死,然后用尖刀切掉(都是!不仅仅是小哥哥)。切掉后用香灰覆盖止血,尿道内插一根鹅毛。过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能排尿,阉割就成功了。如果不能排尿,那个人最后很可能会死于尿毒症,即使这样也没用。所以想阉了自己当太监,最好年纪轻轻就阉了自己,年纪大了就危险多了。这种惩罚常常被贵族们以死刑来抵消。相对女性是“幽闭恐惧症”。严刑逼供。每个人对惩罚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把膝盖全砍了,有人说把脚砍了,有人说把膝盖骨砍了,第三种更可信。总之,鞭笞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期,孙膑被师兄陷害,受到惩罚。听说他本来的名字是孙膑,但是被折磨之后就改成了孙膑。如果膝盖骨被割掉,大腿和小腿之间失去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据正史野史记载,孙膑受刑后,在战斗中连马都骑不动了,要坐公共汽车(马车或人力车)。用针将针插入指甲缝。常用于女囚。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方法。因为省力又快。在战争中被活埋的战俘被告知要自己挖洞。有时候,犯人会先被杀,然后被推倒。但是时间紧的时候(或者要省子弹的时候)就直接推到后面盖地球了。在中国的酷刑中,自古以来就是活埋。但是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名人受到过这样的惩罚。再狠一点,会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开车。
始凌虐.. 活埋应该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常用的招数。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刷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 <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十大酷刑有哪些?
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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