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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碎尸案,中国纪实大案大全(中国未破的十大惨案)

摘要: 南京大学碎尸案 说起NTU的故事,我在NTU读书的时候确实听说过一些。比如晚自习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不去新教...

南京大学碎尸案

说起NTU的故事,我在NTU读书的时候确实听说过一些。比如晚自习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不去新教。据说新教会莫名其妙地失去了权力。有一次,老教堂爆满,要去新教,鬼没看见。但由于心理因素,他们总是学不会,早早退出。还有老图书馆,一楼的窗户有一半在地下。白天走在那里,是毛毛的心;还有南苑二宅的鼠灵,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最后让我们宿舍所有人都听进去了。最可怕的是,那年冬天,一个刚入学的女生被人杀害并肢解。这个案子还没破。当时华侨路派出所的民警把BP机的号码留给了女孩,让大家觉得可疑的时候可以联系,以便找到破案的线索。当时我一个人住在龙江,刚开发房子的人不多。我记得有警察问我有没有听到什么不寻常的声音或者闻到什么奇怪的气味。吓得我每天都要和同学睡觉。已经快10年了。今天想起来还是觉得有浸润感。我希望这个可怜的女孩能早日安息。这个事件就是著名的南京119杀人碎尸案。到现在已经七八年了,一个案子都没破。我采访了专门研究这一事件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安专家分局刑警大队的队长。他说,这个事件的案卷已经堆在好几个房间里了,至今毫无头绪!当时,我的同事“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第五分局(刑事案件科)面试。和法医聊天的时候,我偶尔回过头,看到桌子上有一颗红色的头。同事吓得要死,问是什么。法医告诉他,这是被肢解的女孩的头,而且是红色的。凶手还将女孩的内脏分开,煮熟,整齐地装在塑料袋里,其中肠子整齐地叠放在一起。那案子太KB了。据说当时的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经过逐一筛选的,因为肢解的方法非常熟练,符合人体结构。因为血太多了,只有锅炉房的煤堆能掩盖罪行。破案的警察想尽了一切办法,但是毫无头绪,因为女孩只是大一新生,很单纯,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之类的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邀请的都是死人,女孩的灵魂没来。嗯,那个案子我们都知道,特别是信息管理部门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姑娘是泰兴的,还是台州的。她通常很孤僻。听说出门被杀的那晚我把被子放下了,就像一个人睡在那里一样。我发现她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或者11月9日早上(反正大家都说是119分尸案),她发现了一大包东西,她以为是一包鲜肉片。她以为是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火着吃。洗的时候,她突然看见三根手指,把一个老太太弄死了。然后我就报案了,后来发现是女人的肉,500多块。乍一看,这是一把非常精细的刀。后来在水佐港发现了其他被扔的尸体。我数了数,听说前面发现了一千多块。我听说我的头被整齐地切掉了,然后放在高压锅里煮。煮过之后,凶手没有把她煮掉。这是一种皮肤和肉像被烫过的水一样嘎嘎作响,红红的。然后,它被整齐地包在旅行包里,所有的器官和衣服都被平稳地放了进去。可见凶手做这些工作一丝不苟,心理素质很高。当时没有人知道此案,怕引起公众恐慌。正苦于毫无头绪,我在报纸上登了一则辨认启事。但是在学校,就不一样了。和那个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到她出去了就没回来。一两天还行。已经4、5天没有任何消息了。她没来上课有点奇怪,但也没多想。

无独有偶,她宿舍的一个女生在这一天第一次买了一本《南京日报》。众所周知,《南京日报》是党报,很少有同学有兴趣看,但她居然看得津津有味,甚至在中缝里也不遗余力,于是看到了尸体鉴定的通知。当时他们就觉得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什么。看描述里描述的衣服特征,和那个女生有点像。当时大家都想看他们在一起。“这种想法原则上不应该存在。女孩很胆小,但他们去魔鬼的差事。”这是后来和那个女生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给我们讲的这个故事。去了之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还要辨认尸体。法医好像劝他们不要进去等她家人来,说这样太不好太KB。那个看报纸的女孩坚持要给她的同学上一课。也许不是。我很害怕那个时候,我仍然希望那不是真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些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都没敢进去,但是那个女生过了一会儿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呕吐。“是她,是她。”这么说,公共安全专家有了线索,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来了,然后还要去学校调查。听说学校里已经成立了专案组,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碰,只是一些偷车之类的小案子顺带破了。再说女生回宿舍看到她的床,就像有人躺在那里一样,吓得没人敢住,然后把女生借给他们的小说都还了。然后学校安排暂时住在青岛路的华大酒店,然后把他们重新安排到第四栋。当这个女孩死的时候,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我听说她会变成一个幽灵。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有看到幽灵,但是我们看到了很多同性恋和暴露狂。况且119那天也没人穿红色衣服,一般也不会一个人出门。当我听说我要在119,97年杀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个男的刀功真的很厉害,没有人会愿意被砍成这样。推测凶手要么是医生(包括医学生),要么是屠夫,一个人被切成1000多块!可以吗?我不能说得太详细。我调了这个~ ~ ~ ~ ~ ~ ~ ~ ~ ~

南京大学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的

案情经过

凶手不是惯犯,应该是失手杀人,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之所以要碎尸,想逃避法律制裁。住在学校附近,本校的老师是凶手可能性最大。因为做案的条件比较理想,而动机应该是男女关系一厢情愿,可惜遇到原则性很强的被害者。霸王餐没有吃成却惹来了命案。

1.19 南大碎尸案

96南大碎尸案............... 过去了十二年的案子……令人发指的凶手今日依然逍遥法外……尸体被分尸1000块片肠子都整齐的码在一起……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   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近日,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以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这个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   南大女生被碎尸1000块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里留有阴影。   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   “实在太KB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件,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它们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   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2008-9-20 20:40 回复 61.178.10.*2楼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2008-9-20 20:56 回复 61.178.10.*3楼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南大碎尸案听过吗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百度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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