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世界上最大的B是哪个国家的(漂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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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08:38:04
妇女的中国妇女
中国妇女网的介绍
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
1.先秦时期,中国商朝女性地位较高。夏朝建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生活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二是与妻子同住。商朝的婚姻是多父多母的婚姻,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根据李周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有多个妾,但只能有一个妻子。2.自秦汉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实行法家思想,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忽视礼法道德传统。在秦朝的家庭立法中,女性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丈夫拥有平等的地位,比如女性可以杀死通奸的丈夫,丈夫可以平等地殴打妻子和丈夫,等等。反映在女性再婚的问题上,她们是很宽容的。从江陵张家山竹简对秦律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有“夫死妻自娶,取其谁无罪”的规定。3.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时期,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存和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素作出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女子再嫁,也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4.隋唐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在此之前数百年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和自由婚姻的传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留。所以在隋朝和唐初,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女性再嫁都是非常宽容的。北方民族血统的唐朝皇室,曾经在一言一行都为世人树立榜样的情况下,对女性再嫁不予重视。5.宋元时期,由于朱成理学大力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轻视妇女权益,甚至提出“饿死是小事,轻生是大事”。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数百年间,女性再嫁的舆论评价和社会氛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6.明清两代对女性生活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明清时期,封建宗族势力进一步增强,大量农村宗族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当时的国家法律,尤其是民事规范,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在广大农村,宗族习惯法和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所以,女性要想再嫁成功,首先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7.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剧烈变革的时期,婚俗的变迁也是这一时期社会变迁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婚姻观念和习俗的改变,婚姻法的变化是必然的。但民国时期婚姻法对一夫一妻制的规定是有名无实的;“新旧并存,中西合璧”是这一时期婚俗演变的主要特征。8.解放初期,建国后,妇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毛泽东同志带头喊出了“男女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一时间,中国的职业女性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真正改变了女性的经济地位,从而彻底改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9.21世纪,随着计划生育的广泛开展和教育的发展,更多的人真正摆脱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两性更加接近平等。数据拓展缠足伦理的意义和婚姻稳定的功能:在中国历史上,女性坐月子的趋势与缠足推广的时代紧密一致。关于……有不同的意见
如果人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却没有盈利,恐怕流行起来之后就难以为继了。事物因其功能而存在,一般是好的。不用说,在任何时代,人们总是为了美丽而试图自杀。但是缠足,无论是一开始还是在流行中,似乎都不是女性自己的自愿行为,而是他人的强制。缠足是从五六岁到成年十年左右的一个过程,改变脚骨的自然生长。不是一个女人想成人就能做到的。即使成年女性羡慕缠足并愿意这样做,她也完全失去了缠足的生理条件。所以,追溯到它的早期,一定是色情行业或者宫廷舞女,他们的职业就是巴结别人,在他们想尽办法找花样的时候找到的方式,或者是受了什么启发的实验。无论创意从何而来,都不可能是创作者自己的行为,也无论创作者可能是男性,也就是宫廷舞女或青楼舞女,到了有想法的年纪,也就失去了自己实践的可能,必须拿女孩做实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南唐的娘们究竟是创造者还是实践者,尚无定论。妇女缠足在支持道德约束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一,女人在结婚之前,可以说是用缠足的过程来消磨时间。所以,缠足就像一个笼子,锁住了女孩的行动,也锁住了她自由的交往空间,从而降低了引诱私奔和被拐卖的风险。以前不管家里是富是穷,幼女不缠足,都会影响以后的婚姻和财运。男人重视女人缠足,本质上是把缠足视为女人贞洁的象征。这个明显的标志概括了妇女在父母家中生活的全部经历。第二,降低女性婚后出走的风险。在男女素未谋面的包办婚姻中,婚后双方性格冲突的概率增大,下层家庭房间简陋,没有仆人、女佣、闲人照顾。所以,结婚后,无论女性的逃避行为是什么性质,缠足都会造成不可逾越的障碍。买卖实现的婚姻,资金付出后,不能不关注家庭的完整性。在防止女性出逃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女性平日行为的约束。缠足定义了女性的活动空间。女性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如做饭、织布、饲养家禽等,都不是靠脚力。所以男人毫不犹豫的选择缠足女。所以,这样的破坏行为可以畅通无阻地进行1000多年,形成一种很难改变的习惯。即使清朝康熙年间数次颁布禁止缠足的圣旨,人们依然我行我素,依然缠足。
不误。不过,人类生活实际需要永远是处于第一位的,狠心残害妇女的双脚也以不妨害日常生活为限度。当缠足与谋生发生冲突时,人们就不会再无条件的沿袭仿效普遍的习俗。譬如明清两朝,运河两岸,靠运输、拉纤为生的家庭,妇女就没有缠足的,流动的生活方式注定选择天足。不管怎么说,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再如明代宫廷选淑女。选中入宫以后,皆放脚,就是为了服务奔走方便。不过这些人不是天足,而是改造脚。盖因入宫时已13岁上下,再放脚已不可能完全恢复自然生长状态。参考资料来源:从包办婚姻与缠足看中国古代妇女的历史地位-凤凰网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妇女-百度百科
中华全国妇女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其基本功能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亦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以及在全国女性中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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