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岩事件,王菲姜岩案例分析(铜须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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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2 09:02:07
姜岩自杀事件
人肉死亡博客事件著名事件搜索(女白领自杀、婚外情、3377事件)2007年12月29日,北京31岁女白领江妍从海洋世界24楼家中跳下,用生命声讨丈夫和“第三者”。自杀前,江妍在网上写下了自己的“死亡博客”,记录了自己生命倒计时前两个月的心路历程,并在自杀当天开通了博客空间。这一事件最终成为2008年互联网上最大的公共事件。江妍去世后,她的博客被网友转载到各大论坛,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因为博客中公布的照片和姓名,很快,她的丈夫王菲和“第三者”东方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他们的电话、MSN等背景被网友“扒”了出来,网友们首先留言谴责王先生和“第三者”,并表示支持蒋家的诉讼。
姜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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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李静)今天,首例网络暴力案在朝阳法院宣判。去年12月29日,北京白领姜跳楼自杀。他自杀前的博客透露,丈夫王的婚外情让他苦不堪言。死亡日记引发网友对王某群的攻击,导致王某群被迫辞职并患上抑郁症。王因此将传播博文并公布其信息的三家网站诉至法院。今天,这起“网络暴力第一案”宣判,法院确认王确实有外遇,并当庭批评。同时,法院认为、北飞的候鸟网站构成侵权,赔偿王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天涯及时删除了不良帖子,不构成侵权。9点,法官宣布开庭,宣读判决书。法院证实,王在案件审理阶段承认了他与董的“婚外情”。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根据王某当庭供述及王某与蒋某父母的协议,可以认定王某与案外人董某存在不正当关系,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姜的日记,姜遭受了巨大的伤害和巨大的精神痛苦。王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背离了社会道德标准,受到了法院的批评。同时,法官介绍,王婚内出轨事件披露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批评和不满。网民利用已披露的信息,开始在其他网站使用“人肉搜索”,主动搜索更多关于王的个人信息,甚至出现多名网民骚扰王家的严重后果,构成侵权。法院最终确认大旗。com和北飞候鸟构成侵权,赔偿王精神抚慰金损失共计8000元。分析:人肉搜索实际上是网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互动,集合大量参与者提供的信息,从而获得最终搜索结果的一种方式。这个过程显然离不开网站这个信息交流平台。但是,网站会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对于仅提供BBS、博客等交流平台的ISP(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而言,其仅在明知内容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在收到权利人投诉后仍不删除相关侵权内容的情况下存在主观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之前在天涯发生的多起人肉搜索案件中,由于及时删除相关帖子,网站不承担法律责任。去年张可可起诉天涯名誉侵权案与本案类似,可以作为参考。(据记者了解,原告与天涯协商后不久,天涯删除了相关帖子;北飞的候鸟也锁定了两个网友的ID,对他们进行了警告。) 2.对于将相关内容视为自己网站内容并进行过编辑整理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责任对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因未尽到注意义务而发布侵权信息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本案涉及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保护是业内非常敏感的话题。我国关于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少。《民法通则》只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没有对隐私权做出相关规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用间接保护方式,通过名誉权来覆盖隐私权,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应当追究民事责任。这样一来,隐私权就成了名誉权的从属概念,其实是不合适的。除了对隐私权的定位之外,相关法律还采用了模糊的方式来处理诸如什么是隐私、隐私权的保护等基本问题
正如王菲的律师所说,王菲的婚外情和离婚并没有违反法律。这并不是说法律鼓励和提倡这种行为,这种行为也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王菲的婚外情和网友披露的信息都是真的,那么仅仅因为他的婚外情被披露,他的社会评价就会降低,他应该承担责任。
谁知道“姜岩MM”的事情?(高分悬赏;在线等)
北京晨报广州日报报道一名年轻女子为何毅然跳楼?她在博客中揭露了这件事,因为她的丈夫欺骗了她。记者获悉,她丈夫和“第三者”工作的公司已暂停他们的工作,他们随后辞职。去年12月29日晚10时许,31岁的白领女子江妍从北京海洋世界的24楼家中跳下身亡。在之前的两个月里,她关闭了自己的MSN空间,她的死亡日记将自杀归咎于丈夫的出轨。江妍的姐姐说,因为江妍的丈夫王小姐一直没有出现,所以拿不到死亡证明,姐姐也无法火化安葬。说老公出轨跳楼的女人”今天贴了我博客的最后一张照片,只是为了纪念我的失败。
婚姻和人生,不能忘。”去年12月26日,姜岩在博客上贴出了丈夫和一个女人的合影。27日,她写下最后一篇日记《不说再见》,公开了已经关闭两个多月的博客,之后吞下了300片安眠药。 幸亏家人及时发现,姜岩被救醒。痛哭中姜岩告诉赶来的姐姐,丈夫和公司同事婚外恋,向自己提出离婚,并在一个多月前已经搬走。之后姜岩的姐姐陪伴姜岩一天多。去年12月29日晚近10点,姜岩的姐姐上厕所时听到姜岩在和丈夫的父亲通电话,出来时姜岩已经拉开客厅窗户,跳下了24层楼。 住在远洋天地小区一层的一位先生告诉记者,姜岩跳楼时落在了该户的院子里。“当时我在屋里坐着,听到很大声响,以为花盆掉了,出去一看竟然是个人。过了七八分钟,有一个女人下楼来,问我是不是有人掉下来了,我说是。那人当时已经没救了,把地板都砸碎了。” 自杀前写下死亡博客 博客内容显示,关于自杀,姜岩已经计划了两个月。去年10月28日,在丈夫王先生和她提出离婚后的一个星期,姜岩关闭了自己的博客:“今天,正式关闭了BLOG……从今天开始,到未来的两个月间,这里记载的,将是我最后的日记。两个月后,是我离开的日子……” 姜岩在两个月的博客里,一点点记录了自己发现丈夫有“第三者”之后的绝望心情,以及自己如何计划走向死亡。博客中称自己曾放弃过死亡,计划跟丈夫和好,但丈夫不回头让她只能继续自己的死亡计划,而自杀前两天,姜岩上传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并公布了姓名。 姜岩在博客里讲述了丈夫有“第三者”带给自己的痛苦和绝望,记录了自己怎样一步步计划死亡。去年12月27日,姜岩吞下安眠药,但被及时发现。 姜岩的姐姐在博客中说,妹妹对这份感情和婚姻付出了很多,曾经努力赚钱供丈夫上学等,因为看得太重,面临背叛时才会如此绝望。她还在博客中指责,在妹妹从医院出来的那40个小时内,王先生家人包括“第三者”不断地打电话用言语刺激妹妹,是导致妹妹跳楼的重要原因。 “人肉搜索”再次发动 今年1月初,姜岩的博客被网友转载到各大论坛上,引起了激烈讨论,网友们纷纷谴责姜岩的丈夫王先生和“第三者”,并迅速搜查出王先生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电话、MSN等资料。其后,姜岩的丈夫王菲也在网上发表声明,对事件作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并声称:“网络是天堂,但同时也是地狱,现实与虚无并存,不管结果如何,相信在相关机构逐渐进入调查此事后,事情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们相信网络,但我们更相信现实,正义只存在于现实中。”但此举不但没有平息网友的愤怒,反而火上加油,认为是“颠倒是非黑白”,发起了进一步的“人肉搜索”。 接着,论坛贴出了王菲所在的盛世长城广告公司对姜岩的不幸表示悼念,并决定辞退王菲和第三者(均是员工)。 丈夫不露面后事难办 王先生工作的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上周五召开了会议,决定暂停王先生和传闻中“第三者”的工作。随后,两人主动提出辞职离开了公司。公司已经刊出了声明,公布在了天涯网站上。 记者辗转联系到姜岩的姐姐,她告诉记者,最近自己心力交瘁,昨天上午母亲刚刚发心脏病住院,下午才脱离危险住院观察。姜岩去世后,王先生一直没有出现,姜岩的遗体仍在太平间,因为没有丈夫出面办不了死亡证明,无法火化和安葬。“现在只想把妹妹的后事办好,可作为她的丈夫连面都不露。王家甚至认为是我们在网上发帖,让他家人失去工作,想追究责任。” 王家委托律师:说法有两个版本 昨天,王家聘用的赵律师告诉记者,他受委托和姜家协商如何料理姜岩的后事。“目前我还没有和姜家接触过,没想到事情闹成这样。”被问到是否如网上所说,准备起诉姜岩的姐姐网络侵权,赵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以后会不会起诉,由我的当事人决定。” 赵律师表示,王家对他说的与网上看到姜家说的并不相同。“这些事我不好说什么,两家说的都不一样,两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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