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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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1 04:40:01
宪法当中关于言论自由的具体法律条文
根据第《宪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可分为两类,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和不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扩展资料《宪法》规定了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三十四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从事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组织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刑事侦查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请问公民拥有言论自由是宪法中第几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和听取他人意见的权利。从历史上看,它与新闻自由密切相关。最近,它被普遍理解为包括充分的表达自由,包括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和其他表达信息形式的创作和发布。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不仅适用于反映多数人意见或政府立场的言论,更重要的是保护不代表主流且往往不受欢迎的思想的表达。扩展信息不过,言论自由也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言论自由也是有“红线”的,就是不允许违反法律,不允许损害他人的权利。《宪法》也规定了言论自由的范围,有些情况是不允许的。《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可分为两类,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和不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
关于言论自由
什么是民主取决于我们是什么。如果一个国家80%以上的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即使这个国家有所谓的“民主”制度,有选举权,生活在这种制度下的人会幸福吗?如果一个社会几乎都是混混流氓骗子组成的,这个社会也有投票选举,这样的社会好吗?人是社会最基本的元素。我觉得应该从“人”来看“民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是他所承载的文化,比如人与人之间是如何相处的?强国论坛很好看,美国的一切都被神化了。然后再看看美国,看看美国人是怎么相处的。相信在美国学习、工作、生活过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没有一个敢公开瞧不起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没有路人敢不尊重路边的乞讨者;没有一个正常人敢拿残疾人的缺陷开玩笑;没有一个大公司的老板敢公然欺负自己的员工;没有一个英语说得好的人敢当众嘲笑英语说得不好的人;没有一个有钱人敢当众鄙视甚至鄙视没钱的人;没有一个富人敢公开宣布自己的财富全靠自己奋斗,与社会和他人无关;没有一个聪明人敢当众瞧不起愚蠢的人;没有一个美国人敢公开宣称:无能者活该穷;经过六十年代黑人兄弟的血腥斗争,没有一个白人敢公开歧视黑人……请比较一下美国社会和毛泽东社会所反映的文化现状。美国现在的“与人相处”文化是美国民主制度带来的吗?我不这么认为。为什么今天的美国会有这样的文化?回到美国的历史,直到20世纪60年代,他们仍然有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和白人至上。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生活在美国的人感到不舒服,甚至压力很大。美国的表面能变成了今天的样子,不管是真诚的还是虚伪的。由于苏维埃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特别是毛泽东思想的影响,通过美国人民的斗争,他们学会了“平等”。经过三四十年的教育和倡导,绝大多数人,无论虚伪还是真诚,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残疾还是正常,美丽还是丑陋,官员还是平民,文盲还是学者,基本都能平等相待,互相尊重。看看中国现在的情况,所有美国人都不敢公开做,毛泽东时代坚决杜绝。
做的,我们都在做,不仅在做,而且是主流宣传倡导着做,大做特作。比如年龄歧视--就业35岁为限,年龄大不再被认为对社会有贡献;学历歧视--只有拥有高学历才是人才;容貌歧视--全社会都被引导着看美女;财富歧视--一切以财富为成功的衡量标准,为奋斗目标,权力歧视--有了权力就有一切,老板领导似土皇帝,…我们处在这样一个公开倡导羡慕财富,羡慕享受,羡慕名利,羡慕做"人上人"的社会,几乎所有人铆足了劲去捞钱,官员想尽办法往上爬,只要能达到那个可以“出人头地”的高度,用尽一切可以用的手段…活在这样社会里的每个人,如果被这样熏陶着,引导着,影响着,能长出来一颗平和的心吗?能有平等尊重的精神吗?这样的一种社会文化下“打造”出来的民主,能是个什么东西呢?就是有选举,能操纵的还是有权有势的,选出来的能“是个什么东西”呢? 民主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不取决于民主本身,而是取决于实践民主的人。当年亚非拉贫穷受压迫的人民和美国的有色人种为什么热爱喜欢毛泽东?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先不畏强权喊出“各种族各国家,无论、肤色、贫富、大小,一律平等”的是毛泽东。从国际到国内,毛泽东就是追求平等和正义的象征,他不以高低贵贱、贫穷富有、学问多寡、职务高低来度人,他不唯权势,不唯利益…什么是“民主”的心?我认为这就是民主的心。如果中国一半以上的人,有毛泽东这样的平等精神和内心世界,民主实践起来就是好东西。 那些整天热议“民主”的人们,很想问问他,他走在路上,会把修鞋的看的和自己平等吗?会把浑身脏臭的民工看作自己的兄弟吗?会送给马路清洁工和国家主席同样的微笑吗?他能走出自己的办公室,走到贫困的地区和贫困的人们一起生活吗?…他如果做不到这些,他不是这样的人,他说的那个民主,就是虚伪的,是政客的说辞。 这就是我的民主观点。民主是个什么东西?取决于我们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言论自由和诽谤怎么区别?
中国人很多爱犯的第二个错误是认为:言论自由凡是造谣,诽谤,都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这是对言论自由的又一个误解。 其实言论自由应该有的标准是:仅仅除了允许针对普通个人的诽谤和漫骂言论,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大家必须注意。第一. 是针对普通人,这是相对于政府官员和公众人物,还有公众事件中的相关的人来说的,比如总统,NBA名星,影星,民间的政治人物,甚至比尔.盖茨,或者一个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员等,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种评论,当然也包括极端的言论,比如谩骂和侮辱。以美国为例,美国法律规定---官员和公众人物、以及公众事件相关的人不得通过提起法律诉讼获得隐私权和名誉权赔偿。因为如果批评和评论、监督政府官员,要求每一句话都必须完全正确,要有 一句话说错了,就说损害了官员的名誉,就要求起诉赔偿,这样老百姓还怎样有效的监督政府官员呢?同理,如果人们不能自由的评论我们周围发生的公众事件,以 及公众事件中的人,老白姓又怎么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和政治生活中去呢?老百姓又怎么能在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呢? 当然有些官员在被骂急了的时候也会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谣,受害者也不能获得赔偿,法庭也就是仅仅是对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谣者还可 以继续造谣。所以在美国你几乎找不到这种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誉权官司的,基国却有一大堆这种名人打名誉权官司的。第二.是必须针对个人,也就是说,就当骂的是普通人,但是如果骂的是一个群体,比如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或者河南人,广州的无业游民,或者那个学校的老师们,这些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或者一个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以群体为单位评论各种社会现象,这些人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群体进行评论的话,我们又怎么能够评论我们的社会呢?比如我批评说:“我小孩的学校老师都是只知道收钱,不会教书的垃圾”那个学校就因此说我损害了他们的学校老师的名誉,要和我打官司,大家说要是这样, 还有什么言论自由可言呢?人们又怎么能够通过言论的评论参与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呢?以美国为例任何评论政府提供的服务,企业和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等等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无禁忌的。第三.必须造成实际损害,我举一个例子,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用 来供人们茶钱饭后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须有的新闻,比如布什被拉登强奸了呀,萨达姆没有死,那个被抓的萨达姆是假的呀,等等无奇不有,曾经发生过对一个 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进行调侃的报道,这个教授后来提起民事诉讼,结果是,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有人把他当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害,当然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另外日常生活中老百姓之间的斗嘴和骂架也很少有人去打官司,就是因为实际损害很小,根本犯不着为这种小事去费神讨力打官司。第四,只有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没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也就是说只有普通的个人受害者能提起诉 讼,政府不能因为言论对老百姓进行诉讼,老百姓任何评论政府的言论都是自由的。也就说即使布什想通过打官司为他的名誉正正名,前面我们已经说了,他不能获得赔偿,打官司只能起到正正名的作用,布什也只能自己掏钱,不能花政府的钱去为自己正名。…………中国人爱犯的第四个错误是认为:所有的公共场所都是“公共的”,只要是公共场所就能随便说,这又是另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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