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任危机,男女之间信任被破坏怎么修复(当今社会的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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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8 15:27:19
政府信任危机的含义是什么?
我的理解是,政府在取信于民、执政为民、行使权力等方面存在问题。使得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失信于民,极大地影响了执政地位。
中国社会信任危机主要靠政府
信任的重建需要解决以下几个基本问题。1、积极行动,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倡导以“信”为美的社会风气,是建立信任的重要环节。在儒家思想中,“信”是重要的道德规范,“诚”是儒家伦理的基石,“信人”则处于次要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换句话说,儒家强调的只是单方面的自我守信的义务,而不是信任他人,或者双方的信任,这与西方强调权利义务对等的传统有着显著的不同。而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注重个人修养,强调信守承诺,要求每个人都“守信用”。当然,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并不鼓励他人在不理解的情况下盲目给予信任,主张对个人采取非常现实的态度。千百年来,中国社会有大量重诺守信的信众和信徒,视言行如生命。这些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发展长河中的活水之源,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容之一。我们相信儒家讲究从我做起,宽以待人,相信自己最终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在相互信任的循环链中,从诚信开始,最终达到普遍信任的模式,在我们用理性构建普遍信任机制的今天,仍然是一种非常现实和可取的值得借鉴的态度。2.加强各领域制度化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对于产品和服务,要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对于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需要制定行业规范;对于管理者和执法者,要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而且这些标准、规范、条例要向全社会公开,让人们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从主要依靠人的道德自律转变为主要依靠客观的约束措施。监督有两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包括自我监督,比如厂家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内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外部监督是指由可信的、有控制力的第三方进行的监督。当前,加强外部监管尤为必要。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可能流于形式。比如,过去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由医院自己进行,或者由卫生主管部门进行。由于一些医院及其主管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往往将本应由医院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患者,结果引起了强烈不满。近年来,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改革,由法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人”与医生一起组成鉴定小组,大大提高了鉴定的公正性。3.调整人际交往规则,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人际信任。在新的条件下,人际信任已经不能靠一方的榜样来维持,依靠传统的人际资源往往也不行。我们应该树立平等互利的意识,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在新的基础上增加人际信任度。4.最根本的改革是在经济方面。这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垄断,增加社会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参与,支持银行和金融业的社会化,允许私营企业有更多的自由空间,保护私有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从而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在信用生产中的尴尬地位。在大大拓展社会活动空间的前提下,国家还可以引入更加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监督。这将有助于市场主体之间信任机制的形成。事实上,淘宝等在线商业平台的成功已经成为社会成员建立商业信任的典范
只有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有了根本的改善,整个社会的信任水平才能回归正常。
求一句关于政府信任危机的外国名言!急!!!
人民不应该害怕政府,但政府应该害怕人民。“如果人们害怕政府,那就是暴政。如果政府害怕人民,那就是自由。”托马斯杰斐逊
造成社会信任危机的原因
简单地说,当前信任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建立在人身关系基础上的人际信任和传统的道德社会信任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法律社会信任没有得到有效建立。首先,传统的人际信任主要存在于利益分化不完全的长期、稳定的熟人关系中。在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人际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与陌生人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多,往往是暂时的、多变的,双方的利益可能是竞争的。在熟人关系中,交往的动机和方式也与以往不同。因此,传统社会中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人权利的信任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合今天的人际关系。但是,对于如何在新的人际关系中建立人际信任,人们还缺乏准备,舆论也缺乏实际的引导,所以很多人不可避免地误入歧途。有些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加强了对他人的防范;有些人认为,既然“先人后己”总是吃亏,那就干脆“先人后己”,变得更加利己。其他人相信“厚积薄发的学习”,这会滋生危害。其次,在现代社会,以身作则建立道德社会信任的方式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市场经济的前提是承认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分化和平等交换的正当性。因此,市场经济虽然不反对无私奉献的道德行为,但更注重社会公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给予与接受的平衡。按照这个逻辑,对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和奖励,而不是自我牺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实施了
让一部分技能突出或经营有方的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正是这种逻辑的体现。可惜的是,我国的道德建设远远落后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还没有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切实可行的新的道德规范。第三,形成中的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市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奉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因而每个人的市场经济行为便都不是与他人无关的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社会性行为。不言而喻,孤立的个人行为以自已为手段,而社会行为则以社会和他人为手段。市场经济还应当是一种法制经济,但由于我们正处于特殊的转型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制度的缺位,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等价交换”成为市场经济唯一的支配原则。受市场经济求利原则的诱发,单位制假售假,一些经营单位变着花样坑害消费者;熟人间坑蒙拐骗,像被郑也夫称之为“老鼠会”、在中国大陆一度风行的传销靠的就是坑、蒙亲人、朋友和熟人发家的,为了逐利,完全不讲道德,不讲社会功德,不承担社会责任。一个“骗”字,使多少人提心吊胆;一个“假”字,使整个社会为之顾虑重重。久而久之,人们对市场,进而对社会开始缺乏信任感。在越来越浓的怀疑情绪中,人与人的信任感也日益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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