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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旅游景区服务有哪些类型? 我国旅游区的发展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城市型、区域型和旅游吸引型。1.城...

旅游景区服务有哪些类型?

我国旅游区的发展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城市型、区域型和旅游吸引型。1.城市旅游服务区具有“国际化、综合性、公益性”的特点。由于此类服务区的建设基本属于政府行为,一般位于大中城市或著名旅游城市的繁华地段,因此不需要大型的餐饮、酒店等配套设施。纳造湖主要提供交通游览、信息咨询及相关预订等服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带“I”字招牌的交通集散地或旅游信息咨询中心。2.与城市旅游服务区相比,区域旅游服务区更具有门户特色和辐射效应。正因为如此,建设区域性旅游服务区成为许多城市的竞争行为之一。一旦成为区域旅游经济的门户,就意味着市场的主动权,可以对改善交通结构、促进休闲产业、提升品牌形象起到直接作用。3.与上述两种类型相比,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区最大的区别在于经营主体不再是政府,而多是政府主导的企业行为或景区行为,体现了市场的终端需求,也符合现代旅游业的发展趋势。虽然在规模和深度上,旅游区服务区不能与上述两种类型相比,但它的形式更多,模式也不同。这些旅游服务区也有一些共性,即服务区所依托的主要资源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的旅游景区。延伸资料:好客中国游客所到之处,中国企业跟风提供全球服务。据美国《侨报》报道,国内最大的移动叫车服务网站易车网登陆美国,将美国两个城市纳入叫车软件的适用区域,旧金山和纽约是中国游客最喜爱的旅游目的地。据介绍,“易到用车网”将为中国游客提供专属服务,配备中文司机,满足英语交流有困难的中国游客的用车需求。中国游客一下飞机就可以享受用车服务。今后,中国游客即使不懂“实用英语100句”,也能直接前往目的地美国。该公司创始人周航预测,未来几年,他的公司的市值将与优步(打车服务的鼻祖)持平。他的信心来自于中国出境游客数量的快速增长。随着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华人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来自汉语的1000多个单词进入了英语系统。其中,“功夫”和“饺子”与中外旅游交流密切相关。来源:百度百科-旅游服务

旅游景区服务有哪些类型?

旅游公司经营范围有那些

旅游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办理出境、入境、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住宿及其他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在经营设施上要宽以待人,不马虎;(三)有经过培训并持有深圳、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2.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二)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3.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

1.从改革开放到90年代中期,一级社从事招徕和接待境外游客到中国大陆,二级社从事接待由一级社和其他涉外部门组织的来华境外游客,三级社只从事国内旅游业务。2.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根据不同旅行社的业务范围,将我国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3.《旅行社管理条例》于2009年2月颁布。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中国国务院于2009年2月颁布了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根据旅行社业务范围的不同,我国旅行社分为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两大类。所谓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大陆居民赴中国大陆(含沿海岛屿)旅游的经营活动。所谓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招徕、组织和接待外国居民来中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大陆旅游,台湾省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吸引、组织和接待在mainland China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台湾省居民来中国大陆(包括沿海岛屿)旅游的经营活动。2.上述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为国内/入境团体游客安排交通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服务、导游、导游服务、旅游咨询、旅游设计服务等旅行社,也可接受委托提供以下旅游服务,接受各类国内/入境游客/旅游者的委托,为其预订交通车票和住宿,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 接受企业对其交通车票及住宿的委托,负责在mainland China各类商务出差及奖励旅游的交通、住宿、餐饮、会议安排、观光、休闲度假等事宜。

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这类旅行社除了可经营前一类旅行社的所有旅游业务外,还有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亦可成为“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这类旅行社和上一类旅行社的最大不同: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可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2.所谓出境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业务 基于对旅行社经济类型的考虑,将“外商投资旅行社”作为上述分类中的一个亚类,其中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并规定 除了因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地与港、澳地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其他另有规定者外,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招徕和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4.我国对旅行社的分类始终都是一种基于加强旅行社行业管理的需要而做出的行政规定,主要目的旨在规范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5.我国的各类旅行社除了在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出境”方面有所不同之外,在业务开展方式上并无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与欧美国家中的旅行社相比,我国的旅行社企业并无真正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之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旅行社企业在开展业务方面都是即经营“批发”业务,也经营零售业务

旅行社业务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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