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车(交通管理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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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9 03:45:31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八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未登记机动车,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许可。第十条核准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安全国家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由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根据机动车国家技术安全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式,其新车经出厂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安全标准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三条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检验。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应当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地点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和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机动车检验费用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制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和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扩展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条机动车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九条已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限届满前2个月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限届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无效。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第十条机动车登记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不得为依法被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办理机动车登记。第十二条税务部门和保险机构可以在交通办公场所办理与机动车辆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宜
质监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的检定,监督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交通管理中的“五小车辆”指的的哪类机动车?
公安交通管理中的“五小车辆”是指农村地区的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五小”车辆给我们的印象就是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可能大部分都是无牌无证。机动车简称“机动车辆”。一种有轮子的“交通工具”,由自己的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可以在陆地上行驶,没有轨道。在我国,一般指在道路上行驶的用于载客或(和)载货或特种作业的车辆,包括汽车、挂车、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和运输拖拉机。
交通管理法规关于车辆压盲道是怎样规定的
机动车占用盲道按违法停车处罚,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停放在规定的地点。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但是,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划定的停车位除外。道路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不在场的。
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慧辩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拿孙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扩展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消碧链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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