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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30 2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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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互联网金融的P2P借贷是点对点借贷的简称。同行的意思是个人,官方中文翻译是“人人贷”。它是一种商业模式,收集非常少量的资金,借给需要资金的人。P2P信贷服务公司是民间借贷的“市场版”。它是指有资本开业并有金融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信用的中介机构,利用信用贷款将其资金借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借款人除了支付利息,还需要向公司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网贷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阶段,刚刚开始。谨防上当受骗!现在没有法律法规的保护,理财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要谨慎,谨慎,谨慎,再谨慎,再谨慎!给你推荐几篇防止被骗的文章!多学学,这个行业经过痛苦的奋斗会有很高的回报!在中国的信贷市场,正规金融机构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向小微企业放贷手续繁琐、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金融机构普遍热衷于向大企业放贷。随着货币政策的收紧,通货膨胀形势的日益严峻,中小企业贷款难,民间资本大量积累,投资渠道单一狭窄,民间借贷这个在金融市场上有着悠久历史的行业日益活跃。与此同时,席卷全球的信息化浪潮催生了一种新的民间借贷形式,——P2P点对点借贷平台。2006年,国内第一家P2P借贷网站成立,此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繁荣。但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和监管的真空导致了其法律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最近,安泰卓越的倒闭,游易贷的涉嫌欺诈,将P2P网贷推到了风口浪尖。一、P2P点对点借贷平台提案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风险提示的通知》,揭示了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的七大风险。人人贷,即P2P网络贷款平台的风险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平台,简称“点对点借贷”,是通过互联网代替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个人对个人借贷的网络平台。点对点借贷中的P2P平台是民间借贷信息化的产物。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民间闲散资金找不到有效的投资路径;另一方面,在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网络全面普及的信息时代,互联网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扩大了信息的覆盖面。民间借贷网络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信息化的东风下应运而生。点对点借贷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依托网络平台,提供借贷信息的对接,无限放大客户群,打破原有的“面对面”借贷模式,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实现信息发布、资金借贷等一系列借贷过程。二。P2P点对点借贷平台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国内P2P网贷行业发展迅速,已形成一定规模。然而,网贷平台层出不穷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平台和法律环境的缺陷。[1] (1)借款人个人信用风险高。目前所有P2P点对点借贷平台主要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支付记录、熟人评价等信息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估。一方面,这种认证信息容易被篡改,为信用评估提供了虚假依据;另一方面,即使是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也是片面的,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做出正确客观的信用评价。(二)操作方式不当,容易踩“非法集资”红线。目前,一些P2P P2P借贷平台采用的债权转让模式
平台采取的部分债权转让模式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债权转让,使得平台成为资金交换的枢纽,而不是一个独立于借贷双方的纯中介。债权转让是将债权进行重组,通过期限和金额的双重分割,转让给贷款人。其本质是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很容易被认定为吸收众多不特定理财人的资金,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常相似。难以审查资金来源。P2P点对点借贷的资金来源于持有闲置资金的出借人。这些资金一般来源合法,但不能排除来源的非法性。同时,P2P网贷平台往往缺乏审查资金来源的手段。因此,这些网络平台有被用作洗钱工具或高利贷的风险。(四)沉淀资金安全性低P2P网络贷款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由于贷款资金没有立即打入借贷双方的账户,会产生在途资金。巨额在途资金被贷款网站控制。如果网站开设第三方账户代为发放贷款,在网站内控程序形同虚设、网站工作人员疏于自律或被利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5)贷后资金使用难以监管。贷后如何保证借款人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资金,而不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作为联系人、介绍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时,网站只是充当了追钱者的角色,如果单笔小额贷款金额较小,追钱成本很难弥补。(六)借贷双方的金融隐私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P2P借贷网站为借贷双方提供发布借贷信息的平台。一般网站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和财产信息。一方面,它们为贷款人提供了选择借款人的凭证;另一方面,它们也作为信用评估的基础。如果网站的安全技术被破解,借款人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将被泄露,借款人的隐私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三。P2P点对点借贷平台法律风险的原因(一)监管主体不明确自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诞生以来,其性质一直模糊不清,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造成监管真空。在温州等地,P2P点对点借贷平台由当地金融办监管。
但金融办监管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仍然值得商榷。此外, P2P网站还需在电信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需根据《电信管理条例》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业务。由于P2P小额信贷网站是为民间借贷提供网络平台,涉及大量资金交易,业务监管是否全面审慎,关系到贷款人资金安全,其能否正常、合法运营影响到民间借贷能否合法有序进行。(二)征信体系不健全我国征信业的发展时间不长,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征信市场管理、征信活动的基本规则尚无法律依据,征信经营活动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部分以“征信”名义从事非法信息收集活动的机构扰乱了市场秩序。且各部门分别进行征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信贷征信,国务院各职能部委作各自的职能征信,没有对征信产业进行系统规划。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没有建立起自身的征信制度,多数网站只是借助于借款人自行提供的信息,粗略判断其信用程度,致使网络借贷的信用评级始终缺乏客观性和合理性。(三)市场准入标准不明确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只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在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所以其设立条件与其他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无不同,市场准入标准并没有因其“民间借贷中介”的定性而有特殊要求。P2P小额贷款网站市场准入标准的不明确,造成了此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局面,不利于保护贷款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影响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四)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只是万千网站的一种,只不过其业务涉及民间借贷,与金融市场相关,如若运行不当,会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但是其在注册时的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笼统而概括,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业务进行细化和规范,行业内也并未形成统一、细致的操作规范,这给予了网站比较大的自由运行空间,也很容易出现擦边球的业务活动,对于民间金融的安全造成威胁。(五)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网络借贷平台以何种方式退出市场,在其退出市场时如何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威胁到借贷双方的利益。网络贷款平台哈哈贷的关停促使人们更深层次地思考P2P网站市场退出过程中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问题。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在活跃民间金融,解决个人、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法律风险,当前我国并没有规制网络借贷的成熟的法律体系,亟待完善网络借贷法律规范。四、防范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风险的建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间资本大量积累与边缘信贷缺口不断加大之间的矛盾,提高了对边缘信贷市场的配置效率。但同时,网络贷款平台也存在法律风险,相关配套措施欠缺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营造良好的网络借贷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健全网络借贷的辅助措施及规范尤为重要。(一)明确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实务界及学术界也存在着“准金融机构”与单纯“信贷服务中介”的争议。准金融机构并没有权威定义,也没有法律上的划分,一般来说,准金融机构是指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未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不具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许可证”,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2]网络借贷平台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之中,不是借贷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只是提供咨询、场所、促成买卖,因此,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不接触客户资金,将其界定为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的“信贷服务中介机构”更为合适,也更有利于其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二)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根据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消费者使用,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并非合法使用者。因此,应当顺应时代发展,完善征信体系:首先,建立形成行业内部征信体系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黑名单互换机制[3];其次,积极促进与外部征信系统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行业间的沟通;再者,制定信用惩罚机制,以激励客户在利益平衡中作出明智的选择,重视自身信用建设;最后,在征信过程中注重客户隐私权保护。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据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条例》对个人征信业务实行严格管理,在市场准入、信息采集及查询范围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于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三)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1、地方政府监管。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属于小型微型金融范畴,民间借贷区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强,且一旦出现问题,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具有区域性。[4]对其监管权应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小微金融企业由地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行业发展规范。应由较高位阶的法律统一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各地金融办进行备案,接受地方金融办的监督管理,将金融办的监管地位合法化。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沟通机制。2、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在各国的金融监管中,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自律组织负责制定行为规范,并鼓励协会成员共同遵守行业规范,以实现自我约束,进而进行自我保护。行业协会专业性强,熟悉金融市场规律与金融活动的运作,与政府监管相比,其监管方式更加灵活,更贴近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其独特的作用。[5] 3、完善民间借贷网络平台内控机制。P2P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业务种类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根据不同的运营方式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执业技能、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以确保网络平台运营的稳定性、安全性。(四)采取非审慎性监管方式国际上对贷款机构的监管主要有三种模式,对于不吸收存款、外部效应放大较小的机构,一般都采取非审慎性监管。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其目标是降低风险,然而,依托于网络信息技术的P2P网站的发展需要宽松的创新环境,过于谨慎、严苛的监管措施有可能抑制其创新,造成客户的流失,阻碍其发展。所以,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应该坚持非审慎性监管的原则,寻求发展与监管之间的平衡点。1、市场准入监管——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市场准入监管意味着要从法律上对金融机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确认或者限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6]作为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市场准入监管将企业的数量、结构、规模及其分布控制在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的范围内。同时,为了保证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活跃性,促进民间借贷行业的繁荣,对于P2P小额贷款网站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备案制。各个网站设立前,除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在工信部门进行备案之外,还应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以便于对其市场准入的监管和后续管理。2、持续经营监管(1)通过完善契约约束机制对借贷双方与P2P网络贷款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规范由于P2P网站是通过网络进行借贷,其操作过程完全无纸化,且一般网站提供格式化协议书及合同范本,并不利于借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服务协议的基本原则进行规定。[7](2)与银行合作,实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P2P网络借贷的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资金的往来,这一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在途资金,对于沉淀资金的管理可以借鉴证券行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制度。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可以有效防止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也有利于实现破产隔离。对于控制金融行业风险、切实保护贷款人利益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有重要作用。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可与银行合作,脱离第三方支付,直接通过银行将借贷资金打入借贷双方的银行账户中,以减少第三方支付给高龄人群带来的不便,并降低因第三方支付的迟延支付产生的预期违约率。总之,平台要坚持“不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不做担保保证”的“三不原则”,不经手客户资金,坚持平台的“中介”地位。(3)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过程中,借贷双方的交易行为必然会涉及双方的个人信息,且将信息于网站公开。因此,对公布于网站的电话号码、家庭情况、职业等自然人身份信息,网站可以通过会员身份认证等措施,只对通过严格身份验证的会员提供查询,而身份证号码等隐私性较强的信息则不宜提供,以免不法分子利用借款人的个人隐私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3、市场退出监管——完善市场退出机制P2P网络贷款平台作为市场主体,不可避免地要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由于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特殊性,其市场退出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甚至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秩序。(1)市场退出机制中的处置原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其市场退出对金融市场秩序影响较大,启动市场退出机制的主动权大多被赋予了金融监管部门。作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应由其监管机构对其运营进行监管,并根据监管过程中监测到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措施。(2)市场退出中放贷人利益保护如何保护放贷人的利益,在P2P平台的市场退出过程中至关重要。首先,清算组织应当提前发出公告,提醒借贷双方平台存在风险,并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偿还贷款的时间,对于一定日期后,贷款人还未收回的贷款,网站应先行垫付;其次,由于P2P网络贷款平台存在沉淀资金,而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又不明确,可以建立贷款人风险基金,在网站退出市场时,利用此风险基金,保护贷款人的利益,补偿其损失。(五)与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合作2012年3月29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在温州工商局鹿城分局领取营业执照,顺利完成登记注册。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将以公司化形式运营,经营范围涉及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服务等。P2P网络借贷平台进驻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借贷双方在中心进行登记,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在温州,若经民间登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的贷款出现纠纷,可以走金融法庭的程序,登记的信息将成为证据,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为借贷双方提供保障,也将更加有利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范化、阳光化发展。——粒粒贷客服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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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显然是这里面门槛最低的,其中网络营销又是营销方向里面最有潜力的那个。如果你新进军互联网或者想转行,就从网络营销开始吧。当然,如果你足够强大,金融和技术领域亦是非常值得钻研的,门槛越高,竞争越小。第一步:学习你小学文凭也没关系,起码看得懂文字,从最简单的学起吧。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学习资料,不过鱼龙混杂,而人性往往经不起考验。随便一个标题,只要带有“躺赚”、“年入百万”、“无门槛”的字样,都能把人框进去,显得埋头学习的人反倒像个傻哔。之前,我总建议玩家们去学习一门技术,或者钻研一个方向,网络营销是最优解。网络营销是个巨大的概念,在不懂的人眼里,觉得那不过是在网络上发发广告而已。但是,每一个通过互联网赚到钱的人,都深知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关于网络营销的内容,改天再写个单独的文章吧。要怎么学网络营销呢?网络营销的本质是利用各种方式把产品营销给网民,那细分领域可太多了,比如网站营销、微信营销、短视频营销、直播营销等。你最好买本书,去当当网或者京东输入你想学习的关键词,看一本好书胜过看一百个没营养的课程。这是一个人人皆可自媒体的时代,不建议你在网上找什么教程、方法,本身自己缺乏鉴别的能力,不仅让你学习到没用的旁门左道,而且很容易成为别人的韭菜。书就不一样了,本身不贵,只要是正规出版社的书,质量也有所保证,作者为了自己的口碑,起码不会胡编乱造。相比之下,你要知道,网上99%的信息发布者,他们对自己说的话不用负任何责任,那些东西可没啥营养,搞不好还是毒奶粉。第二步:实操看书学习是一件苦差事,若你能坚持下来,已经超越90%的人了,这不是贩卖焦虑。你见过哪个成功的商业大佬,天天在那里对着手机傻笑?基本上没有,但他们基本上都有看书的习惯。你会发现很多人,一边抱怨上班累,赚钱难,然后一边又在业余时间疯狂看剧、刷短视频,做一些跟赚钱无关的事情,最后对社会满载怨气,认为这世界不公。这不是扯淡吗?网络营销属于一门泛技术,学习理论之后,只能算纸上谈兵。还需要结合当下的市场去实操,才能看到它赚钱的过程。如果你尚年轻,还在上大学,或者参加工作没几年,没有像wsc一样,有个随便就能赚到一个小目标的老爹,那就在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学会借力。你可以打开招聘网站,看看有哪些网络推广的职位,比如新媒体运营、SEO专员、文案策划等,只要是有规模的公司,薪资不会太低。于是,你可以用上自己学到的孙子兵法,利用公司的资源开干,不仅能攒经验,还能有很多试错的机会,为以后的创业做准备。如果你不年轻了,有自己的生意,那你不可能再去小企业做个马仔,完全可以自己试错。比如可以开通一个微信公众号,从注册认证到推文运营,再到全网营销,不断地总结经验,成本并不高,但是通过这个实操过程,你能学习到的东西可太多了。不仅对自己当前的生意有帮助,还能拓展到更多的其他项目上。网络营销作为互联网赚钱的核心武器,如果理解不了其中的逻辑,做再多项目都白搭。但如果你对网络营销了如指掌,就能看透大部分互联网项目的真面目,畅通无阻。这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的方向,互联网的大流量平台或许会更新迭代,但是只要世界上还有生意,深厚的营销功力就能让你一直学,一直赚。倒不是故弄玄虚,小白总觉得营销离赚钱太远,也不喜欢听,没关系,只要有看得懂的人,我这篇文章就没白写。老布创业多年,最大的收获不是说赚了多少,而是看透了整个商业逻辑,做什么都能融会贯通。就像前两年开始学习编程一样,我不会去看那些什么七天速成教程、三十天精通一门语言,而是买最经典的计算机书籍,从最底层的技术逻辑开始学习,把框架弄好,再往里面填充内容即可,这才是最大的捷径。当然了,学习真的非常非常累,如果你实在没这个准备,趁早放弃。还有一种方法,每天花两块钱买一注福利彩票,既能做慈善,还能有那么一丝一夜暴富的机会。看起来,这会把赚钱的战线拉得很长很长,实际上每天都在离赚钱越来越近,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提高思维和认知的原因。不过,以后这样的文章还是少写,看懂的人太少,喜欢听真话的人更少。赚钱在世人眼里是件庸俗的事情,如果有一天我不再写这样的文章,证明我变得更加庸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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