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食用河豚中毒,手抓河豚会中毒吗(河豚怎么吃才不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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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9 18:26:41
被誉为“长江三鲜”之一的河豚,为何吃了容易中毒?
没有多少人苏丽珂东坡痴迷河豚肉,但27年前,在原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表示“河豚剧毒,不能流入市场”后,中国河豚行业进入灰色地带餐厅3354卖河豚是违法的。农业部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有条件地释放了两种河豚(俗称河豚)。至此,河豚行业再次迎来了自己的春天。每年有2万吨冰鲜河豚被送上餐桌,在原本经营河豚的餐厅偷偷摸摸,客流量一度翻倍。然而,新的海禁政策实施半年后,一些商人并没有认真处理养殖和野生河豚,而是直接将其推向市场,导致中毒事件频发,河豚市场又开始出现危机。就河豚而言,原卫生部在1990年初出台了《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河豚不得流入市场。但是,即使有政策约束,苏东坡对河豚肉的推崇也挡不住。尤其是在长江下游,吃河豚还是很常见的。但是吃河豚总是处于灰色地带。过去认为翻车鱼毒素来自自身,但后来发现蝾螈等生物也含有这种毒素。研究表明,这种毒素是微生物藻类和藻类对河豚再次中毒的结果。“翻车鱼的毒素可以达到氰化物的1200倍以上。每克毒素可导致2000人死亡。”陈顺生说。鲭鱼的毒性与多种因素有关,如物种、生长环境等。其中卵巢和肝脏是毒素较强的部位,食用时应避免。目前,已知的鲭鱼有100多种。中国目前主要养殖红鳍东方服和暗门东方服。上海以安门东和蚌埠为主。“目前,我们对河流产生毒素的机理有了基本的了解。有专业和认可权的人工养殖场,采用国家水和无毒饲料,有毒含量已经大大降低,基本可控。在餐厅从事河豚烹饪的厨师应该具备相关素质。市民选择养殖的加工过的校服没有危险。”陈顺生说:“应该提醒公众不要选择来源不明的翻车鱼。”野生翻车鱼容易捕捉,但其肝、鱼、血都有剧毒,不能高温破坏。"
有关河豚毒素中毒的案例
本报2月1日讯(通讯员张爱强记者夏丹摄影报道)今天上午,市卫生监督所发布通告:河豚鱼有毒,市民切勿贸然食用。由于我市没有具备经营河豚资质的餐饮企业,市民如发现不法商贩私自销售河豚或餐饮企业非法加工制作河豚,请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河豚是我国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一种鱼类。河豚鱼的品种多,毒性差异大,鉴别难度大,在不同的生活环境和季节,毒性也有很大差异。如果食用不当,很容易引起中毒。这几天,我市发生了两起河豚中毒事件。1月20日,我市一对夫妻误食一两条河豚中毒,妻子至今未痊愈。1月24日,3人河豚中毒,1人死亡,1人住院抢救。据悉,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强对餐饮业和水产品经营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指导水产品经营者加强鱼种鉴定,发现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的,将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河豚长而圆,头方而扁,有的还有漂亮的斑纹;有些没有标记,但有黑色的鱼。它的外形呈菱形,眼睛凹陷半露,上下牙齿各有两颗形似人类牙齿的牙齿。鳃小而不明显,腹部黄白相间,背部和腹部有小白刺,鱼体光滑无鳞,呈黑黄色。每年春天都是河豚的产卵季节,这时候的鱼毒性最大。因此,春季是河豚中毒的高发季节。1990年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食用海鲜后出现中毒症状。怀疑河豚鱼中毒。24日晚,市民曲某约朋友焦某、到市中心李星海某饭店,点了河豚等菜。大约半小时后,3人出现中毒症状,被迅速送往中医院。当晚,芝罘区卫生防疫站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由于抢救及时,焦某和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曲某还在发高烧。目前三人仍在医院观察治疗。芝罘区卫生防疫站提醒,《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销售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动植物食品。近日,我市接连发现河豚中毒病例。人们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试图玩得开心,给自己的生命带来危险。给我点分!
河豚在什么季节之间毒性最大,为什么?
2-5月,河豚毒性最大;“竹外桃花三两枝,水暖鸭先知沿江。沙滩上长满了艾草,芦笋也开始发芽,河豚正准备逆流而上,从大海游回河流。现在是河豚最肥的季节,也是河豚毒素最强的季节。1)河豚呈圆柱形,体长约100—300mm,最大的可达630mm以上。它的体内含有有毒物质——河豚毒素。河豚的毒性是由它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中国每年都有吃河豚致死的报道。2)“野生河豚含毒器官多,多分布在隐蔽部位。“根据公告,河豚毒素含量顺序为:卵巢、脾脏、肝脏、血液、眼睛、鳃、皮肤、睾丸肌肉。河豚的卵巢和肝脏是河豚毒性最大的两个脏器,其毒性含量往往随季节而变化。每年的2月到5月是海豚的卵巢发育期,这是剧毒。3)河豚毒素是自然界毒性最大的非蛋白物质之一,属于一种神经毒素。其毒性是剧毒药物钠的1250倍
个成年人。其毒素主要有河豚毒和河豚酸两种,它首先作用于胃肠道,可引起局部刺激症状,其次进入血液后迅速发生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的抑制作用,使人呕吐、神经麻痹、四肢发冷,进而心跳和呼吸停止。安全提醒:“三不原则”远离河豚1)所有的野生河豚鱼都带有河豚毒素,鉴于河豚鱼毒素中毒的严重危害性,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要爱惜自己及家人生命,远离河豚鱼。要做到“三个不”:2)不消费:普通的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民众不要随意食用河豚鱼。消费者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监部门举报。3)不捡拾: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海滩附近不要捡拾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上买不认识的鱼类。碰到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的鱼,需仔细鉴别是否河豚鱼(河豚鱼一旦遭受威胁,就会吞下水或空气使身体膨胀成多刺的圆球)。4)不加工:有的人认为只要去掉河豚鱼有毒的头、内脏、皮,或者经过盐腌晒干、高温蒸煮后就会无毒,这些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河豚毒素作为耐酸、耐高温的动物性碱,化学性质稳定,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调手段包括盐腌或日晒等都难以破坏。即便将河豚在130℃高温下炖11个小时,也只能分解三成左右毒素,况且一般家庭烹饪远达不到这个时间和温度。所以,市民不要自行加工食用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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