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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标准,员工防暑降温福利一般发什么(西安防暑降温费标准)

摘要: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标准:每年6月至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标准:每年6月至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支付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作业包括建筑工人、不开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分布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缴费时间:防暑降温费缴费时间由各省市自行确定。模仿斗宽,比如辽宁省每年6、7、8月向劳动法缴纳防暑降温费;比如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是6-9月发的。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是月初、月中还是月底发放,编制负责人表示,可以随发工资日期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你可以关注一下这个月收到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补贴发放的记录。”该负责人提醒,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了企业在高温期间发放的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冲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因高温导致工作时间缩短而克扣或减少劳动者工资。补贴只发放给高温期间在岗的劳动者,休假或休班的劳动者不享受。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可以凭工资条证明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参考资料防暑降温费百度百科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标准

法律分析:现场(含车间)施工生产人员、现场质量监督检验人员、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现场协调人员、现场技术人员等。每人每月2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第十一条防暑降温费缴纳条件:在职人员根据考勤结果缴纳防暑降温费。不足半个月(不含半个月)的,发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发全月。待岗、年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休假的,不享受防暑降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天津市

法律分析:2020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防暑降温费标准为189.7元/月。根据本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四个月向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如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对于所有在职职工,按照本市规定的标准,可以一次性缴纳。注: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以冷饮、防暑降温用品或各种有价证券等实物代替。高温津贴标准为35元/天。高温津贴可以按照高温天气下每日累计工作时间发放。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温津贴等事项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相关规定执行。高温天气温度数据以我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中心城区和其他区的实际天气数据为准。工作场所不固定、流动作业的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在任何工作场所从事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能准确测算高温天气每日累计工作时间的,按照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实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里,所以不能代替防暑降温的费用。它必须以金钱的形式支付,而不是实物。缴费方式为按日、按月计算,计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员工,而不是实物或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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