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假消息可判刑,制作伪证会怎么判刑(报假警刑事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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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0 10:07:52
发布虚假信息怎么判刑
发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为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的;(二)发布生产、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发布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可能会判刑?
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如果是别有用心地故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在以前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和行政拘留几天,但现在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监禁七年。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XXXII (1)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XXXII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刑法修正案可以看出,国家重点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包括网络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和动荡的虚假信息,而这些信息也有一个具体明确的指向,就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可见,并不是所有有一定影响的虚假网络信息都应该纳入刑事处罚。如果编造、传播的不是这四种新闻,而是虚假推广、虚假个人信息等其他虚假新闻,情节严重的,编造者、发布者除了被受害人追究民事责任外,通常还会受到治安处罚。二、于文华误发阎肃死讯案(三)这是“谣言”吗?2015年10月27日上午,著名歌手于文华在个人微博中发布消息:“一位快乐的老人,带给大家无数优秀作品的——阎肃先生,今天因病在空军总医院逝世。愿这位和蔼可亲的老人一路走好!”消息一出,迅速被各大网络转载。在记者求证采访过程中,不少业内人士也试图通过各种渠道求证。随后刘和刚、王丽达等各界人士在朋友圈“辟谣”:“亲人,已经确认阎老身体健康。谢谢你的关心。请祝他早日康复,并致以敬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音乐总监于海说,听到网上的消息后,他赶紧联系他们团长,知道网上的消息是假的,老人现在身体还好。于文华很快删除了这条微博,并发微博称:“声明一下,阎肃老师刚调走的消息不实,存在严重错误。我向老人和家属道歉!”据知情人透露,阎肃十几天前病危,家人从国外赶回国内陪伴了一个多星期。阎肃之子阎宇也在朋友圈发布谣言,称其脑梗后,阎老人处于昏迷状态,在众多亲友的照顾下,已由重度昏迷转为中度昏迷。目前一切进展顺利。再次感谢你的关心。请告诉对方,新闻需要自重.对于于文华发布的不实消息,昨天深夜,阎肃之子严羽表示原谅于文华,称不必苛责,应该宽以待人。同时透露,父亲已经昏迷了20多天,一直到10月15日病危。现在他的病情慢慢转为“中度”,情况也在好转。很难说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案例分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首先看发布的信息内容。那么,于文华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即将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打击网络虚假信息的规定?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的规定,重点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包括网络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和动荡的虚假信息,而且这些信息还有一个具体明确的指向,就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可见,并不是所有有一定影响的虚假网络信息都应该纳入刑事处罚。如果编造、传播的不是这四种新闻,而是虚假推广、虚假个人信息等其他虚假新闻,情节严重的,编造者、发布者除了被受害人追究民事责任外,通常还会受到治安处罚。因此,在网上发布虚假新闻的行为不一定要受到刑事处罚。这件事应该是民事侵权,可以由家属免除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阎肃之死”的假消息是在于文华发布的。李建明教授认为,这应该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如果一定要严肃追究,那么阎肃本人及其家属可以依法向于文华申请民事赔偿;也可以报警,警方会根据国家打击网络谣言条例对文华进行治安处罚。然而,现在于文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道歉,而阎肃的家人也原谅了她。因此,此时没有必要追究于文华的法律责任。于文华及时删除谣言并迅速道歉的做法应该得到理解。从法律上讲,不构成侵权罪。就普通大众而言,只要不是捏造事实,发布幸灾乐祸、恶意中伤的内容,就不构成侵权。“如果你相信一则未经审核的新闻,如果你判断其侵权,你就将审查的义务强加于
普通人,在法律上就会妨碍公民的言论自由原则。当然,公民的后期义务在于,在得知是谣传后,要主动删除假消息。引用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于文华误发阎肃逝世消息.
朋友圈发假消息可判刑是真的吗
《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网友们,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当然,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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