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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贪官国际大追逃

摘要: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报,全球通缉的这个人是谁? 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告。这个被全世界通缉的人的...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报,全球通缉的这个人是谁?

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告。这个被全世界通缉的人的名字叫李冠军!李冠军,原名李次军,男,土家族,mainland China户籍,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县南庄坪办事处南庄坪社区世纪花园紫光楼人。2014年,李冠军从事骗取贷款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向李冠军发出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通缉该嫌犯。2020年8月14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表示,凡提供准确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最高奖励10万元。联系电话:0744-822983。1407447138(刘警官)。1974491175(钟警官)。大多数人对国际刑警组织和红色通报并不熟悉。这里有一个外观。国际刑警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警察组织,目前有190个成员国。它是仅次于世贸组织和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它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最著名的国际通报,是国际公认的国际临时拘留证明。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由成员国引渡的逃犯。现在在国际红色通报上,有160名中国籍人员在名单上,其中50多名是因贪腐被通缉的,也就是从大陆外逃的贪官。但由于国际刑警组织公布的名字都是英文(汉语拼音),并非通缉犯的中英文名字,所以很难搜索到。汉语拼音同音字太多,很多同音字太多、大陆媒体披露较少的通缉犯,都可以认定为大陆籍涉腐外逃人员,但确切身份难以得知。只通过被通缉人的籍贯、照片、年龄等信息。能否推测最相关的已知大陆外逃贪官。“红色通告”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仍未抓获嫌疑人的,可再续保5年,直至抓获。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报,全球通缉的这个人是谁?

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的实例

潜逃海外11年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终于有望被引渡回大陆。新华社官方客户端9月28日发布消息称,杨秀珠引渡遣返工作已经启动,正在通过合作国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当时大陆官方“猎狐”如火如荼。在此背景下,杨秀珠将被引渡的消息引来大陆舆论不断的掌声。有评论称,这说明“天涯海角,如果你跑,你一定要追”绝不是一句单纯的口号。将外逃贪官列入国际刑警组织(ICPO)“红色通缉令”在全球通缉,已成为内地官员“国际追逃追赃”的重要手段。以杨秀珠为例。早在2004年,它就被全世界通缉。当年2月,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2005年5月,荷兰警方根据红色通缉令逮捕了他。杨秀珠哥哥出现在“红色通缉令”《凤凰周刊》。记者登录国际刑警组织(ICPO)官方网站,在其公开的红色通缉令中已无法搜索到杨秀珠的名字。然而,记者意外发现,在红色通缉令中,有一个名叫“杨进军”的男子,高度怀疑是贪婪女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通缉令所列信息显示,他今年56岁,温州人。他被指控贪污和挪用公款。据2005年央视《法治在线》播出的《杨秀珠系列案第一案宣判》报道,1996年,杨进军做生意亏了钱,急需1000多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杨秀珠曾计划挪用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配套费帮助弟弟。据媒体报道,杨秀珠的许多家庭成员都卷入了这起特大贪污贿赂案,其中杨秀珠的另一个哥哥,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光荣于2004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而杨进军至今下落不明。杨秀珠案已被大陆定为严重贪污贿赂案,她身为女性高官的身份备受媒体关注。她可以说是大陆迄今为止最著名的女贪官。杨秀珠历任温州市建设局副局长、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温州市市长助理、温州市副市长。出逃前,官方升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浙江省城镇化办主任,分管城市建设。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温州经济的快速发展,贪污贿赂现象一直持续到本世纪初。2003年3月,时任温铁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的杨秀珠的弟弟杨光荣受贿。同时,检察机关认定杨秀珠涉嫌贪污罪。同年4月20日,杨秀珠以母亲生病需要照顾为由请假。她悄悄带着女儿、女婿和孙子,从上海经新加坡逃到美国。根据温州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案已查明涉案金额2.532亿元。外逃的杨秀珠被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通缉,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国。最后,他于2005年5月31日在荷兰一个黑暗潮湿的地下室被捕。近年来,杨秀珠案的涉案人员陆续通过各种方式归案。如今,随着杨秀珠本人引渡程序的启动,这起多年来的mainland China贪官外逃案将告一段落。杨秀珠的逃亡经历只是一个缩影。提前将家庭成员和巨额财产转移到海外,并为自己在犯罪后准备假证件逃跑,成为越来越多贪官“蒙混过关”的主要方式和手段之一。也成为大陆反腐的掣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高调提出

全球通缉50多名大陆贪官。打开国际刑警组织官网首页,在右上角的显著位置可以看到三个不同之处。

颜色的小标识,位列第一的,配有红色国际刑警警徽的“WANTED PERSONS”标识,即该组织最为著名的国际通报——红色通缉令。作为规模仅次于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也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目前共有190个成员国,重要职能之一是协助成员国跨境侦查犯罪。经由该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它的通缉对象均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每一张红色通缉令都包含有被通缉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所涉罪名等基本身份信息描述。绝大部分还配有至少一张照片,并标注了头发、眼睛颜色等外貌特征。红色通缉令每五年重新发布一次,但是只要涉案人员一天没有归案,通缉令将长期有效。《凤凰周刊》记者发现,在ICPO官网红色通缉令搜索页面的国籍一栏中输入“china”,可以查询到的中国籍被通缉人士160人(该网站按国家搜索的显示条目数上限。更换搜索方法,仍可发现少量其他被通缉者)。这一数量远多于可以查到的欧美发达国家的被通缉者数量。 将被通缉人员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核实后可见,160人大名单中,有超过50人的罪行明确涉及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比例占被通缉中国籍人员总人数的三成。他们涉嫌的具体罪行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国家财产、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等。经核实,这些被通缉人员外逃前的身份,大多是政府公职人员、国企管理层,不少疑似是被国内媒体广泛报道的知名贪官。如疑似以生病为由,在国外滞留不归的前温州市委常委杨湘洪;疑似与著名银行监守自盗案“开平案”关系密切的原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前行长赖敏;疑似山东兰陵集团前总经理、党委书记崔学文等。从通缉令发出时间可见,不少贪官已经成功躲藏海外十多年。大部分贪官的出逃看似突然,实则经过长期准备。2008年9月19日,时任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曾主持温州旧城改造项目的53岁的杨湘洪率团赴欧洲进行经贸考察。9月29日,当代表团结束考察按计划回国时,杨湘洪以自己腰伤严重不能长途乘坐飞机为由,滞留在法国,至今未归。由于杨湘洪的女儿事后被媒体查证早已在法国定居,而女婿是位温州籍法国商人,有理由相信,杨湘洪的出逃计划并不突然,背后经历了长期的精心计划。 贪官配偶和亲属亦难逃通缉红色通缉令名单还披露了贪官外逃明显的家族化特征。很多贪腐人员为避免东窗事发之后殃及妻儿,更早早给家人筹划后路,有的先将子女送到海外求学或令家人移居海外,成为“裸官”;有的则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和家人获取双重国籍、绿卡或假护照、假身份证等,一旦发现风吹草动便立刻举家逃跑。因此,《凤凰周刊》记者在整理名单时,也发现不少著名贪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如疑似已落马的前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之妻黄玉荣;疑似“女巨贪”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的弟弟杨进军;疑似已伏法的广西桂林巨贪李和平之妻黄艳兰;疑似“鄱阳大案”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之妻许爱红等。2005年,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法院受审,最终被判无期徒刑。同一时间,与他同流合污的妻子、原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副董事长兼副书记黄玉荣,则早已和儿子身处美国境内,至今仍未归案。红色通缉令中可见名为“Huang YuRong”,出生于山东省的女性嫌疑人与其高度相符,其罪名是“受贿”。此外,红色通缉令中,也有个别问题官员亲属,如已故的河北省前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也疑似赫然在列。在通缉令中被描述为“Cheng Muyang,44岁,出生于江苏常州,罪名为贪污、骗取国家资产”。据大陆媒体公开报道,程慕阳被认定曾帮助程维高秘书李真(已执行死刑)转移赃款、并勾结他人贪污国家财产。这与红色通缉令中对他提出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国有资产,贪污,隐藏、转移、收购或以代理人身份出卖赃物”等指控相符合。 十八大后被通缉贪官数量骤增国际刑警组织当前资料显示,程慕阳的被通缉时间为2013年。实际上,程慕阳是在2000年9月4日经由香港逃至加拿大的,至今或已安然藏身海外14年,也就是说,程慕阳很可能在海外悠然藏匿了13年之后,才变成了国际通缉犯。如果国际刑警组织资料显示准确,这显然意味着中共十八大之后,大陆贪官海外追逃力度骤然加强——一些原本“安全”了多年的外逃贪官,从此不再安全了。不再安全的不止程慕阳一人。中共十八大之后,大陆公安部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数量大为增加,在《凤凰周刊》梳理的50余位贪官名单中,近20人的被通缉时间显示是2013年至2014年之间,比例超过总数的1/3。其中,2013年,9人;2014年,10人。2014年7月开始的“猎狐行动”也同样借助了国际刑警组织的力量,据“猎狐行动”组透露,仅7月至9月的两个月内,公安部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28张红色通缉令,在国际刑警的协助下,包括外逃斐济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在内的多位外逃人员得以成功抓获。今年是大陆成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30周年。有媒体统计,自1984年以来,中国一共通过该组织发出过逾400份红色通缉令。其中绝大多数涉及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不少在大陆臭名昭著的贪官均是经由国际刑警的配合被缉捕和遣返回国的。目前可查的最早的合作记录来自1988年,经国际刑警组织协调,大陆首次成功押解潜逃多哥的犯罪嫌疑人——福建省外贸总公司驻多哥公司经理胡正光、副经理杨苑琛回国受审。2001年,被称为中共建国以来最大银行监守自盗案“广东开平支行案”案发,一周后大陆公安部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外逃三位涉案人员许超凡、许国俊、余振东发出红色通缉令,并冻结其三人海外财产。最终,许超凡、许国俊在美国分别被处25年、22年有期徒刑,余振东则被遣返中国,并于2006年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红色通缉令对贪官们的震慑作用不容忽视,据四川媒体《华西都市报》引述大陆警方说法,位列红色通缉令的人员,被捕率高达70%。“红色通缉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治压力。”有海外中国问题评论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实证明,在大陆与多数国家尚未建立引渡条约,存在法律条文、政治标准等矛盾的情况下,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一纸红色通缉令及其提供的协助,可以简化抓捕程序,大大提高追逃和反腐的效率。 2015年10月底,广州荔湾警方再次成功劝返1名“116”特大网络赌博案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逃犯,这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116”专案红色通缉逃犯中第3名劝返自首人员。2013年6月,荔湾警方向上报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对逃至境外的广州市进X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温某、总经理曾某、财务总监陈某等6名主犯进行通缉。为了使嫌疑人尽快落网,在进一步强化侦查的同时,专案组采取政策攻心的方法,多次组织法律团队,对在逃人员温某、曾某、陈某等人的亲属作政策讲解和法律教育,说服其让温某、曾某、陈某等人早日投案自首。在大量的思想工作下,广州市进X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温某、总经理曾某分别在2013年5月、2015年1月在其亲属陪同下到荔湾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高利转贷的事实。经对嫌疑人亲属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2015年10月29日,该公司财务总监陈某在其亲友陪同下到荔湾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配合公安机关详细交代了高利转贷、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及组织员工外逃等行为。截止目前,“116”专案组共依法刑事拘留涉案人员122人,逮捕82人,成功劝返3名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在逃人员。

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的实例

中国通缉犯被逃到境外要怎么样才能抓回

国家可以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 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扩展资料据澳大利亚媒体20日报道,澳警方已同意协助中国引渡逃至澳大利亚的中国贪腐官员,没收逃逸贪官资产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展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0日的记者会上就此表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境外追逃追赃工作。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央行2011年发布的关于贪官外逃报告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中国的追逃努力很早就已经开始,到了今年,更是掀起了从内到外的追逃旋风。中国司法部网站资料显示,截止到2009年6月底中国已与63个国家签定107项司法协助条约(包括已进行第一轮谈判的)。其中75项条约已生效,包括49项司法协助条约,22项引渡条约和4项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另据报道,目前,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尚无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大利亚不归。但澳大利亚和中国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方。对于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人员,澳方可以考虑相关引渡请求。资料显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截至2009年7月6日,已有140个国家签署。我国政府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渡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和外国缔结的引渡条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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