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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早高峰命丧公交车轮下,用脚伸到车轮下碰瓷(车轮下的战争)

摘要: 8岁女孩命丧车底法院的解释出人意料是怎么回事? 陆老师,家住上海,50多岁,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她是一...

8岁女孩命丧车底法院的解释出人意料是怎么回事?

陆老师,家住上海,50多岁,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她是一个谨慎、诚实和认真的人。2016年5月的一天,交警突然找到正在上班的陆先生,说他涉嫌一起严重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让他回交警队接受调查。这个说法让陆老师大吃一惊!陆老师,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能造成什么严重的交通事故?他为什么肇事逃逸?说起自己的经历,陆先生是声泪俱下。陆老师说,那天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肯定搞错了。那么这起交通事故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陆老师一直说自己是受害者?陆老师说,事故就发生在两天前,2016年5月16日下午4点多。那一天,陆先生在家里订了一个玻璃桌,约好送货,下班后就骑车回家了。陆老师家离单位不远。骑自行车通常需要大约20分钟。那天他刚骑到玉山路和桃林路交叉口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陆老师说,“突然听到身后有声音,就是一辆快速的电动车从后面冲过来了。开在我前面,我就说你好,你好,你怎么能这样骑?”陆先生还没来得及叫对方慢慢骑,连人带车都摔倒了。从地上爬起来后,陆先生发现自己的手臂有轻微擦伤,而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则与之无关。陆小姐因为想起家里要送货,自己的伤势并不严重,就骑车离开了。但让陆老师没想到的是,两天后,交警居然找上门来,说他是肇事逃逸。这让陆老师觉得莫名其妙。陆老师说,自己被电动车撞了,摔倒在地,受了伤,完全是电动车的责任。他怎么只用了两天就成了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原来事故并不像陆老师说的那么简单。电动车和陆老师的这场小扭打,居然打死了一个孩子。那个叫丹丹的女孩当时才八岁。她是桃林路附近一所小学的二年级学生。丹丹爸爸:夫妻都是双职工。丹丹一般放学后由保姆接走,送到离学校不远的夜校上课。因为王大妈认真负责,丹丹的父母也很放心把孩子交给保姆。然而,2016年5月16日下午4点多,丹丹的父亲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妻子说丹丹出事了。当焦急的夫妻俩赶到事故现场时,眼前的景象彻底崩塌了!丹丹的头被一辆公交车的车轮碾压,惨不忍睹。当天下午5点20分,丹丹终于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唯一的女儿离开了她,丹丹的父母痛苦万分。那么这场导致丹丹死亡的车祸是怎么发生的呢?事故发生时,一辆私家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正好拍到事故。2016年5月16日下午4点半左右,这辆私家车行驶到玉山路东约60米处时,当时骑自行车的陆老师在王阿姨的右侧,丹丹坐在王阿姨电动车的后座上。公交车从王阿姨左侧旁边经过。只一瞬间,公交车右后轮从丹丹头上轧了过去,等保姆王阿姨回过神来时,丹丹已经躺在马路中间,一动不动。这时,公交车司机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惹了大祸,还在开车。一直跟在后面的私家车主李先生急忙加快速度,追上了刚刚停靠在车站的公交车,并告诉司机发生了事故。公交车司机这才匆匆下车,跑回去查看情况。据公交车司机顾说,他根本没有感觉到车撞到了人。王大妈说,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是开在陆老师的左后方,而丹丹是坐在一辆电动车的后座上。由于电动车的速度比自行车快,当她准备超车时,路边突然蹦出一名清洁工。

双方的第一次碰撞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很快双方因为失去平衡发生了第二次碰撞。王大妈认为,两人第一次碰撞是因为陆老师避让行人不当造成的。第二次碰撞,陆老师倒地时直接将丹丹撞下电动车,最终将丹丹压死在公交车车轮下。对于王阿姨的指责,陆老师说纯属无稽之谈。想到自己刚刚离开,她懊悔不已。后来交警找到他,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多严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2016年8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法庭上,公诉人提出,根据事发时的视频,公交车司机顾老师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证明指出:保姆王阿姨驾驶无牌电动车超车,妨碍陆老师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司机顾老师驾驶公交车越过中心黄色实线,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负事故主要责任;骑自行车的陆老师事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综合事故各方情况,最后,检察院给出量刑建议。至于陆先生,公诉人认为,虽然他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但主要原因是陆先生擅自离开现场,而不是丹丹死亡的直接责任人。所以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016年10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因被告人王阿姨、公交车司机顾老师在开庭前取得了被害人丹丹父母的谅解,法院根据规定对其适用缓刑。在民事赔偿审理过程中,丹丹的父母将16个个人和单位告上了法庭,其中包括保姆王阿姨、陆老师和路边停放车辆的车主。丹丹的父亲说,16名被告都与事故有密切关系,是他们的行为间接导致了丹丹的死亡。那么,丹丹的爸爸为什么要这么说呢?事发地玉山路限速30公里。根据交通法规,道路两侧禁止停放机动车。但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该路段非机动车道上停放着6辆小巴,导致骑自行车的陆老师和骑电动车的王阿姨临时占用下一条机动车道,靠道行驶,符合交通法规。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后面

的公交车为了超越他们,就违法越过了道路中央的黄实线,占据对向车道逆行,而此时,丹丹正好跌落在公交车后轮附近,结果不幸被轧身亡。丹丹的爸爸认为,正是这6辆车的司机无视禁止停车的规定,违法停车,这才造成了后面一连串的事故,他们同样应该为这场悲剧负责。面对丹丹父母的起诉,当时路边停车的司机顾女士觉得实在是冤枉,她是这6辆车当中最后一辆,事发时她刚接到放学的儿子,准备回家。顾女士说,丹丹出事的地点离学校不远,而且附近有一排商铺,每天下午,从学校放学的孩子们,有些会在这附近买吃的或文具,所以这条路上经常会有临时停车的现象。顾女士认为,自己只是临时停车,时间非常短,而且这种情况又十分普遍,她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如今让他们也来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很不合理。那么这6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客车是否应该承担事故责任呢?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按照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于这6辆车,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的事故责任书中也认定:顾女士等人驾驶的6辆小客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妨碍非机动车通行造成事故,由于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小,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丹丹的爸爸认为,大家都只图自己方便,完全没有去思考这样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什么影响。2017年1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各被告人对自己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争执不下。车主李先生认为,应该按照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来划分比例。可是对于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鲁先生来说,他觉得如果这样划分对他来说十分不公平。而对于保姆汪阿姨而言,她的代理人认为,汪阿姨受雇于丹丹的父母,所以从一定程度上应该减轻她的赔偿责任。而当时在路边停车的车主李先生和顾女士还强调,如果要论责任,那么丹丹的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2017年4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酌情判定后,最终由被告金高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38%,被告汪阿姨承担15%,被告李先生等6名违法停车的车主或驾驶员各承担7%,被告鲁先生承担5%。涉及机动车辆的赔偿款,先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8岁女孩命丧车底法院的解释出人意料是怎么回事?

广西一女子遭车轮碾压而亡,犹如搅拌机一般,现场惨烈,结果如何?

广西一女子遭车轮碾压而亡,犹如搅拌机一般,现场惨烈在路上行驶的时候,请记住,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路上要注意行车安全,如果看到周围有大货车的时候,请记住一定要避让,不要距离大货车过近,因为大货车是有视觉盲区的,太近的时候,大货车上的驾驶员是看不到周围距离火车很近的车辆的。大货车的视觉盲区还是挺多的,这边给大家放一张图看一看!看完这张图,大家都知道了吧,距离大货车太近是一种多么危险的事情,也千万注意不要和大货车并行。除了大货车,还有一种车子也比较危险,那就是渣土车,不过这二者在某一种程度上可以看成同一种车子,反正在路上请记住一定要避而远之!也请注意要遵守交通规则!12月11日,发生了一起非常惨烈的车祸,惨烈到什么程度呢?驾驶电动车的驾驶员当场算得上是尸骨无存!在广西柳州河西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一辆大货车拐弯的时候和电动车撞在了一起,这场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死者是女性,车祸现场极其惨烈,货车的轮子还残留有一些脑浆组织,警方已经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从现场的图片中可以看出,大货车的车头横在了斑马线上,而电动车被压在了车下。女子的的尸体在火车的车位,尸身已经支离破碎,现场周围都是血红色的一片,十分狼藉。在女子残留的尸身旁还有着不少的电动车碎片遗留物。警察到达现场之后给周围布置了警戒线,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中。有现场的目击者说,当时骑着电动车的女子想要横穿马路,这时候大货车往右转进入江西路,应该是女子的电动车小再加上又刚好在火车的视线盲区中,没有注意到自己周围还有电动车,于是就没有避让这个电动车,而该女子也没有注意到货车离自己越来越近,随之被火车给撞到,人仰马翻,被后续跟来的车轮碾过头部,一直从前轮直到后轮。在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即使你又再多的东西,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是虚无,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一些老人看的比较开的原因。下次在路上要是碰到大货车的话,请记得一定要退避三舍。还有的就是,你不要管他人驾驶车辆是不是合法的,有没有犯交通错误,不能够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的手上,自己的命一定要牢牢绑定在自己手上!

广西一女子遭车轮碾压而亡,犹如搅拌机一般,现场惨烈,结果如何?

一女孩腿部被压公交车轮下,众人抬车救援,从此事中体现出了什么?

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能不经意地发现处处是好人,无论何时,只要我们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生活是会回报我们的。坚信善良与正义,我们收获到意想不到的惊喜。在这个月,就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更加坚信社会处处是好人……事情起因及经过:2021年4月19日,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太极立交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的小女孩被卷入公交车底下,周围的路人见状,纷纷打120通知救护车和打119通知消防人员,在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后,却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小女孩被卷入公交车底下,公交车压在小女孩的腿上,她的腿部已经流出不少的鲜血,女孩的亲人十分无助和难过,交警大队人员立刻展开救援,但是发现由于受限于场地和空间,很难展开救援,正在施救人员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感人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周围的路人纷纷前来帮助施救人员一起抬起公交车,大家齐心协力,在一阵忙活之后,终于将压在女孩腿上的公交车挪走,之后小女孩立刻被送往医院。在看见这条新闻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十分感动的,这些人在看见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时,并没有选择袖手旁观,而是选择一起救助这位小女孩。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正是这样的好人,他们也许默默无闻,但总能在无形中为这个社会积攒正能量,让每一个看到这件事情的人们,心中有更多的信心和勇气来热爱生活。尽管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我们仍然要为他们点赞,为他们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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