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阶梯电价标准,重庆市居民用电电价(重庆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 创业
- 2022-06-01 06:50:39
重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法律解析】重庆居民用电成本按照阶梯电价计算,分为三档,最高可达每度0.82元。第一档月用电量在200度(含)以内,现行电价不变,为每度0.52元。第二档月用电量201-320度(含),每度提价0.05元,电价每度0.57元;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20度以上,每度增加0.30元,电价每度0.82元。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统一电价为每千瓦时0.54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并形式的居民用户电价标准。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可减少用电量10千瓦时。用户以住所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所为一个“户”;没有房产证的,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五条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上网电价、电网间供电价格、电网销售电价。实行统一电价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第三十六条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入,并依法纳入税收,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第三十七条上网电价应当同网同质同价。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电力企业有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制定上网电价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独立电网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电力生产企业投资生产的电力属于省内各地区形成的独立电网或自发自用,其电价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第三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以及省级电网与独立电网之间的互供电价,由双方协商提出,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重庆居民用电电费一家额定多少度?
额定200度。重庆现行的居民电价政策是实行阶梯电价,即居民以户为单位。1.每户每月不超过200千瓦时,电费按0.52元/千瓦时收取;2.超过200度未超过400度的,按0.57元/度收取;3.超过400度的部分按商业用电量收费。为了方便群众,重庆电力公司现在每两个月收一次电费。执行标准为每户每两个月不超过400千瓦时,电费按0.52元/千瓦时收取。电费超过400千瓦时未超过800千瓦时的,按0.57元/千瓦时收取。电费超过800千瓦时的,按商业电收取。这个标准显然比月收费标准更让用户实惠,没有0.53元/度的电费标准。扩展材料:第1条
重庆现行的居民电价政策是实行阶梯电价,即居民以户为单位,按总用电量收取电费。具体来说,1。年用电量不足2400千瓦时的,电费0.52元/千瓦时;2.超过2400度未超过4800度的,按0.57元/度收取;3.超过4800度的部分按0.87元/度收取。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四条电力用户可以选择购电、预存电费、分期结算等方式缴纳电费。对于有拖欠电费记录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以选择收费方式。供电企业选择预存电费方式的,不得超过用户一个月预计用电量的电费。第三十五条重要用户和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多路电源、自备电源或者采取非电应急保障措施。用电用户应配备多路电源,自备电源可不配备。如果不采取非电力应急保障措施,停电造成的损失由用电人承担。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国家电网——重庆电网销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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