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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改革,天津户口高考新政策出台(三年后天津高考优势消失)

摘要: 天津高考改革政策 法律分析:以下内容可以作为参考。将实行新高考“33”模式,外语科目考试“一年两次”。...

天津高考改革政策

法律分析:以下内容可以作为参考。将实行新高考“33”模式,外语科目考试“一年两次”。高考有三科:语文、数学、外语。等级考试共六科,分别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选择其中三人参加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鼓励和帮助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进行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天津高考改革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

1.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包括听力考试,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语言。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参加考试。英语听力考试满分为20分,笔试满分为130分。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考试中较高者,计入考生英语科目总成绩。考试科目改革将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科分科。2.从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自2021年起,在现有两次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基础上,实施两次高考英语笔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为其他科目积累经验。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3.2021年、2021年、2021年第一届NMET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3月举行,第二届NMET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NMET统一的6月举行。自2021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测试(含两次听力测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分级考试同时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测试(不含听力测试)在统一高考举行的6月举行。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力争实现一年多考。学生参加原考,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4.自2021年起,统一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分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作为高校招生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满分150分,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各满分100分。自2021年起,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人才培养需求、生源情况等因素。并按专业(类别)或学科提出选修科目(不超过3门)要求,从2021年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满足这些科目中任何一门要求的学生都有资格参加考试。对于不要求选考科目的高等院校,考试时对学生没有科目限制。

天津高考政策改革方案2021

天津高考新政策2021外地学籍

考试科目改革将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科分科。自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自2021年起,在现有两次高考英语听力测试的基础上,实施两次高考英语笔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为其他科目积累经验。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2021年、2021年、2021年第一届NMET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于每年3月举行,第二届NMET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于NMET统一时的6月举行。自2021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测试(含两次听力测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分级考试同时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测试(不含听力测试)在统一高考举行的6月举行。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力争实现一年多考。学生参加原考,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总成绩。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实施以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自2021年起,统一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分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作为高校招生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满分150分,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各满分100分。自2021年起,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人才培养需求、生源情况等因素。并按专业(类别)或学科提出选修科目要求(不超过3门),从2021年起在高校招生中使用。满足这些科目中任何一门要求的学生都有资格参加考试。对于不要求选考科目的高等院校,考试时对学生没有科目限制。【扩展材料】2021天津高考加分安排9。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其高考总成绩增加一定分值,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如果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

,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根据市教委、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和市台联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1〕1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均调整为5分。(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1〕1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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