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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强塞6000,女子被机枪打成马蜂窝(女子下水道被困60小时)

摘要: 自我保护事例 这是很多例子!~让我大致看看!~真的很管用!~最下面是注意事项。家庭对家庭的侵犯令人震惊...

自我保护事例

这是很多例子!~让我大致看看!~真的很管用!~最下面是注意事项。家庭对家庭的侵犯令人震惊。应该是未成年人最安全最可靠最温暖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但是很多家长忘了还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为孩子是自己的,爱怎么打就怎么打。但是未成年的孩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家庭中发生了一些孩子被侵犯的悲剧。2000年4月12日夜11时许,北京市房山区刘立河地区43岁的农民罗书平因不满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撒谎,于是用木扫帚殴打王闯。王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反抗,没有躲避,被母亲殴打,导致手臂和下肢大面积外伤,并引发肾衰竭。法医鉴定表明他受了重伤。检察院对她母亲提起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她涉嫌故意伤害。根据北京某医院提供的信息,一名5岁女童被父母强迫学习弹钢琴。弹钢琴时间不够,被骂或者被骂,但是她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任由父母打骂。她的父母也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就没才华”。有一天,孩子在弹琴的时候,突然全身抽搐,对他破口大骂,眼睛和鼻子都错位了。医生诊断是因为压力过大导致的抽动秽语综合征,是大脑神经介质的紊乱。从此,孩子一看到钢琴就生病,家长不得不卖掉钢琴。30岁出头的下岗女工王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女儿陈英身上。1999年7月7日晚,王在家教5岁的女儿练习写阿拉伯数字。写了一会儿,陈颖喊着找孩子玩,王坚决拒绝。直到晚上11点半,陈英还写不好“8”和“9”这两个数字,气得王抓起苍蝇拍就打女儿。性格倔强的陈颖干脆不写,也不避讳母亲的毒打。这时,气愤至极的王某找来一根擀面杖,捡起来就往女儿的腿和背上打。那天晚上,女儿上床后,喊着肚子疼,在床上不停地打滚。王慌了,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然而,医生没能保住陈英的性命。在过去,当涉及到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往往是老年人和妇女。现在,家暴已经影响到未成年的孩子。在国人心中,“不打不成器”的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专家表示,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自我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在他们心中建立起来,暴力侵害儿童的案例不在少数。因此,一些专家、教授、医生呼吁全社会所有家庭:住手!再也不打孩子了。过度溺爱和过度保护会束缚孩子自由飞翔的翅膀,而打孩子会折断孩子的翅膀。呼吁全社会每个家庭给孩子一双自由飞翔的翅膀。一、青少年受侵害的原因。我们的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和知识增长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虽然我国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面不同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环境和条件的限制,这些保护有时显得不及时、不充分,导致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伤一定要辩证看待。这种伤害不仅包括显性伤害和浅表伤害,即对青少年的身体伤害,还包括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精神伤害,最严重的是

同时,另一方面,青少年也要自己去思考,去判断,去反思。对于来自学校和家长的侵害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的和方式两个方面防范和警示自己。二。青少年可能会受到几个方面的伤害。对于13、14岁的青少年来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我们有限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他们可能经常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不良社会行为的伤害,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青少年虐待的常见来源有四种,即意外伤害、家庭虐待、学校虐待和社会虐待。意外伤害往往是由一些突发事故造成的,比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家庭攻击、学校攻击和社会攻击往往是侵犯青少年人身自由权利的暴力行为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给青少年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对青少年的伤害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甚至剥夺青少年年轻的生命。学校和家庭都有很多违规现象。面对恶霸,不卑不亢。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丽天堂。为什么校园里会有暴力事件?校园暴力往往与一些学生的生活环境和不健康的心理有关。因为对父母、老师、同学的不满,对待他人盲目反抗,态度咄咄逼人;还有一些孩子从小就缺乏与同龄人的正常交流,与人相处不好,养成了随便打人、骂人的坏习惯。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孩子会结成帮派,名为“义气”,实际上是欺负弱小或者自己不喜欢的学生。2)面对老师和家长,加强沟通,相互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不仅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也是针对学校每一个老师的。从一个老师侵犯学生的案例可以看出,很多老师心里并没有这个规律。他们不仅没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甚至还伤害了他们。老师对我们施暴,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成长和发展,还会让他们对校园里的老师失去信任感和依赖感。更有甚者,这会扭曲未成年人的心理,使其出现反社会人格,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可谓危害无穷。2000年3月15日上午,江西南昌李安堂的一所中学里,十几个学生正在上第四节课。

名高一(1)班的学生因未完成李老师头一天留下的6道数学作业题,便遭到每题抄写1000遍、一共6000遍的体罚。作为高一的学生,面对这个令他们胆战心惊的天文数字,只是逆来顺受,没有及时反映到校长那里,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②西安雁塔区鱼化乡老烟庄某小学二年级老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出了个“损招”。2000年3月25日上午,肖老师命令未完成作业的12名学生(7个男生,5个女生),当众脱裤子,并在教室里转一圈示众,班主任还指派两名班干部对不听话的学生强行脱裤子。 ③据《云南日报》报道,4月3日晚7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中学初一(4)班的学生正在晚自习。历史课教师聂朝宽发现学生张波及另外两名学生没完成作业时,便将3名学生叫到黑板前罚站。好动的张波与坐在二排的一名学生用粉笔头互相打闹,聂老师便上前连扇张波10个耳光,把16岁的张波扇倒在地。张波当场口吐白沫,昏迷不醒。聂老师还认为张波是假装晕倒,抓着头发拎起又补了两个耳光。过了几分钟,不见张波起来,惊慌失措的聂老师连忙叫上10多个学生将张波送往乡卫生院抢救。晚上9时,张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学生现场目击:张波是被聂朝宽老师活活打死的。村民王某告诉记者,他的孩子跟张波在一个班读书,每次孩子从学校回家来,都诉说他和同学被校长和聂朝宽等老师打骂惩罚。孩子说,去上村乡中学不是读书,是坐牢,环境太恶劣了。 ——《时代潮》2000年第十期 我们要辩证地分析来自家庭和学校方面的侵害,一方面家长、老师教育学生的目的是爱护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学生要主动地与父母、老师交流思想,避免相互不理解而造成的伤害。对于老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于家长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要敢于拒绝,甚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自家庭的侵害。 一方面家长教育我们的目的是爱护我们,帮助我们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我们要主动地与父母交流思想,避免相互不理解而造成的伤害。对于家长的错误教育方式,对于家长的不正确想法和做法,要敢于拒绝,甚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青少年学生也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充分认识到受教育既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青少年学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意外事故和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害。 这些侵害严重侵害了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但给我们青少年造成了巨大的身体伤害,而且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心理和精神创伤,使我们的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剥夺了我们的健康,甚至部分青少年的生命和希望,毁灭了一部分青少年儿时的梦想。 还存在着自然灾害,如突发的洪水、地震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如犯罪行为。 这些都可以给我们青少年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对我们的安全构成威胁。 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差和防范突发事件的训练的缺失,是造成意外伤害的重要原因。 相关链接 触目惊心的数字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路多、车多、人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三多”使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路多、车多对于我国道路交通的发展来说本来是件好事,但是这“三多”凑在一起,无形中就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机会。看看下面的这些数字,你会觉得这不是在瞎说。建国后的五十多年以来,我国道路发展迅速,1999年,全国公路总里程已达13520000千米,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1605千米,在全世界排名第四。 1990年到2000年的十年间,我国民用汽车总量由551.36万辆增加到1608.91万辆,平均每年增长11.3%。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由1990年的81.62万辆增加到2000年的625.73万辆,平均每年增长22.6%。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到2000年11月1日为止,我国总人口数达到129533万人。 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举个例子来说,日本的首都东京有14500个路口,全有信号灯,其中一半是自动控制的。我国36个大城市总共只有7000个灯控路口,还不到东京一个城市的一半。在我国,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1131起,有229人因此死于非命,这相当于每天都从天上掉下一架波音飞机的损失。1998年,我国共发生与学生有关的交通事故8197起,造成3640人死亡,10257人受伤。1999年,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少年儿童多达7389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83500多人的9%。1999年,全国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少年儿童多达17223人,占全年因交通事故受伤总数的6%。在同学的身边,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着,由此而带来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交通事故和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不是耸人听闻,它就像一只伺机捕食的猛兽,随时准备袭击那些敢于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们。 知识点2 身边的保护 Ⅰ.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的原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应受到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肩负着保护青少年的责任。他们采取的保护措施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安全的心理环境。我国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虽然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环境和条件所限,这些保护有时会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教给我们必要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和技巧,可以使我们更冷静地面对侵害,保护自己,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的空间。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青少年时期是打基础的阶段,学会自护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Ⅱ.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 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如果这些保护不能及时到位,我们就要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误区警示 经常有父母说:“孩子是我的,我想让她上学就让她上,不想让她上就可以不上。”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点拨 这种言行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宪法规定接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作为义务,任何人都必须履行。同时接受教育对公民的自身和国家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父母不让孩子上初中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初中教育是适龄少年和儿童必须接受的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初中学生是否接受学校教育不是个人的自由。学校有保障贯彻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家长必须让适龄子女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同时这种言论也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所以这种说法没有道理。 Ⅲ.社会的各方面关注、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国青少年占全国人口将近半数,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约占总人口的1/3以上。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以便能够使素质教育达到更好的效果。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紧密结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系统工程。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实生活中,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情屡有发生,为了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有效的保护,其中一个重要的手段便是立法制定专门的法律来明确社会各界的职责,强.化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此外,由于青少年有着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生理和心理特征,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也容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教唆、诱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不仅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还要制订关于青少年的专门法律,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防止意外伤害提供帮助请拨打“120”——生命转折线 在遇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伤害时,拨“120”电话,请记住以下几点:准确说出病人所在的详细地址,尽量提前接车,平时不可随意拨打。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家有病人事危急,快拨“120”莫迟疑,详细地址认真讲,转危为安忧变喜。 2.遇险与自救——游泳抽筋了,脚尖快上跷 小故事:暑假里,晓莹与同学赵兰去游泳。到了游泳池,晓莹换上泳装,草草冲了澡,便跳进了泳池。赵兰则冲淋浴,做操,活动身体。等到晓莹游完50米,她才下水。在游第2个50米时,晓莹感到不对劲了,她的小腿越来越沉重,抽筋了。最后小腿竟伸不能伸,屈不能屈,疼得她侧身抓住池壁,被赵兰扶上了岸。经医务室医生做了按摩,才恢复正常。 常识:游泳时应记住以下几点: (1)天热时,先喝点冷饮,降低一下体温,之后再下水。(2)下水前一定要充分活动一下,如能做一套体操更好。(3)在水中不可持续地拼速度,要一会儿慢一会儿快地变换泳姿。如果出现抽筋的现象,要把脚尖尽量上翘,缓解后,游到岸边休息。 口诀:游泳抽筋皆因凉,一旦抽筋别着慌,跷脚蹬地求缓解,吸取教训莫逞强。 3.遇险与自救——不慎落水里,智勇求生机 一位四年级的学生,不慎掉进了河里。河不深,但水流很急。他吓坏了,被水冲着,顺流而下。流经一个大河滩,本来他可以趁机站起来,因为水只有小腿那么一点深,但他没有抓住这个机会。经过的大石块、树桩,他都没能利用。结果,他被冲进了一个大水库,淹死了。 常识:如果不慎落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憋气:要憋住气,用手捏着鼻子,避免呛水。(2)轻装:及时甩掉鞋子,扔掉口袋里的重物。(3)站起:当漂到水浅的地方,要及时站起,不可坐失良机。(4)漂游:顺着水流,边漂边游,不要径直游向对岸,方向稍偏些更好。(5)呼救:不会游泳的,要边拍水边呼救。放松:如有人相救,自己要尽量放松,不可紧紧抓住拯救者。 口诀:掉进水中莫慌乱,狂喊力气会耗光,顺水漂流寻时机,冷静观察好脱险。 4.遇险与自救——野外旅行迷路,登高觅人 小故事:赵小锐和同学利用暑假到森林中参加生物夏令营,他看什么都感到新鲜。突然,他发现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他想也没想,抄起捕虫网就追了过去。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当赵小锐如愿以偿抓到那只大蝴蝶时,周围已经找不到一个同学了,也听不到一点同学们的谈笑声,甚至连那条森林中的小路也不知去向了。他迷路了。这时,他想起老师说过的话:“在森林中迷路时,千万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想到这,小锐做了几次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开始为如何走出困境思索起来。不久,他就制订了一套方案:他先是回忆起自己离开队伍的时间,然后仔细观察附近的地形地貌,找到自己跑来时踩出的脚印,沿着脚印一步步慢慢地走,终于走回到来时的那条小路。沿着路没走多久,就听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呼喊声,小锐激动得都要哭了。他成功了! 常识: 如果在林中迷了路可以按以下方法去做。 (1)回忆:立即停下,回忆走过的道路,尽快确定方向。 (2)观察:看看四周的野草。刚走过的路,草会被踩倒且倒向某一方向;确定了来时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来时的路。 (3)到高处去:爬上最近的山脊。一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二可以发现人活动的迹象。 (4)寻找水流:在林区,道路和居民点常常临水而建,沿着水流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人家,也容易走出山区。 口诀:林中迷路要镇静,登高寻人看究竟,沿着山川寻路走,伏草蛛丝指你行。 5.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在你外出时候,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 (1)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不走小路。 (4)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歹徒面部。 (5)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6)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口诀:外出活动不要怕,结伴而行正气大,电筒哨子手中拿,胆大心细巧筹划。 6.女孩外出自我保护的忠告 女孩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晚上外出时,应结伴而行。衣着不可过露,不要过于打扮,切忌轻浮张扬。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在外不可随便享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 故事: 那是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上五年级的维吾尔族的小姑娘玛丽亚,放学后背着书包往家走。在不远的前面,五个临班的男生正在嬉闹:一个男生摇动一根细绳,身边一个男生伸手去抢,两个人突然大叫一声倒在地上。这时,另外三个男生相继冲上去,想把同伴拉起来,却同样惨叫着扑倒在那里。 玛丽亚愣住了,她不明白男孩子们在玩什么把戏。她走进一瞧,那五个男生一动也不动,每个人的表情都是惊恐万分,还想在拼命挣扎而又难以逃脱。 "你们怎么啦?"玛丽亚尖叫着,就要冲上去救他们.刹那间,她发现了男生们身边有一根刚刚被风刮断的电线. 玛丽亚的心狂跳起来,她突然明白了,五个男生触电了!她急切地思索着,一遍遍问自己: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玛丽亚虽然只是小学生,但她已经学过有关电的基本知识.她知道,如果自己贸然冲上去,会和那些男生一样触电,不但救不了伙伴们,连自己也要丧命的.她隐约想起老师讲过,橡胶,尼龙,木头等都是绝缘体,可以避免触电.在这紧急关头,上哪去找这些东西呢?她急得双手直拍身体,忽然转忧为喜:我不是穿着尼龙裙子吗? 说时迟,那时快.玛丽亚迅速将尼龙裙揉成一团,用百米的速度冲过去,又小心翼翼地蹲下来.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稍有不慎,便会触电身亡.为了五个小家伙的生命,玛利亚毫无退缩逃避之意.终于,她用厚厚的尼龙裙将电线裹住了,又用尽全身力气猛地一拉,将致命的电线从同伴身上拉开了. 五个男生得救了!当他们清醒过来,简直不知该怎么感谢玛利亚才好.玛利亚像个大姐姐一样认真地说:”要记住和应用学过的知识,学会保护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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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到现今还有女性要被执行割礼?

为什么到现在还有女性要被执行割礼?在很多中东或者非洲的一些国家女性到了一定的年龄,要被举行一种特殊的仪式,要不叫女性身体上的某些部位,来保证女性的贞洁,这就是所谓的割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行为。在女性很小的时候,大概是4岁到8岁的时候,就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其实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难以忍受,心理上也是需要大的勇气才能够克服。记得之前看过一部纪录片电影,讲述的就是一位模特,他从小出生在需要时间隔离的地方,虽然说母亲也很心疼他,不想让他遭受这种痛苦帮助他逃跑,但是最后还是被抓了回去,还是没有免过这一环节,但是相对于其他很多他们国家的女生来说,他又是幸运的。在腾出家乡之后,很幸运地被接上了星探发掘成为了一名模特,同时他也是勇敢的能够在大众面前讲出自己这段不幸的遭遇,为更多将要面临着这一痛苦行径的女孩发生,希望能够早日废除这种陋习,虽然说这个道路还很漫长,也有很多的困难,但是有这么多勇敢的姐姐能够站出来,大声的讲出自己的遭遇,这一东西总有一天终将会被停止。虽然说我们国家现在没有了这种陋习,但是在过去的时候,有很多女性也承受着种种束缚自己身体的不良的习俗,说可能我们的爷爷奶奶辈的母亲,就是受过裹脚的痛苦,要在很小的时候车上能用裹脚布来阻止自己脚的长大,包成所谓的三寸金莲,在那个年代,就是以脚小的女性为美,以脚大的女生为宠,甚至是一种耻辱。这些陋习在我们现在看来都是很难理解的,但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甚至是在现在的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还在流行之中,有很多人不喜欢做,不想要去做,但是个人终究是抵不过社会的,而女性自然而然就成了满足男性审美的牺牲品,可以说是非常可悲,也是非常可恨的。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国家只有经济都要改善了,人们的思想才会一步一步地开花,对于那些国家来说,现在还在挣扎在温饱的边缘上,所以他们接触到的教育,接触到了先进的思想就比较少,还保持着这种陋习,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也希望他们的思想能够逐渐的被改观,能够早日认识到这种行为背后的伤害。也希望有未来的女性能够勇敢的站起来反抗反抗那些伤害自己的身体,对自己不公平的对待,能够真正的实现女性的解放,能够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人人平等。

为什么到现今还有女性要被执行割礼?

割礼是割女性什么

据记:女性割礼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至今仍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流行着,它的分布几乎是全球性的,在非洲大陆,西起塞内加尔、东至索马里横跨整个北非地区并包括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黑非洲在内共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西亚、南欧和印度的各穆斯林民族中,都广泛地施行女性割礼。另外,在马来亚群岛、印度尼西亚、新几内亚和美洲的秘鲁、巴西以及大洋洲的一些土著居民中,也有此习俗。女性割礼的现象在信仰伊斯兰教的非洲国家索马里、苏丹和埃塞俄比亚等地较为严重,在美国和欧洲这些有着众多非洲移民的地区也时有发生。女性割礼引起了国际社会极大的关注,也导致了激烈的争论。支持者认为,遵守某种习俗是一个社会的权利,施行女性割礼的民族应有自己的文化自决权,其他社会无权将与之相悖的道德和信念强加于该社会。女性割礼的反对者则强调这种做法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危害和情感创伤,主张废除这种陋俗。争论的核心在于如何在一个社会的文化自决权和保护个人的身心免遭侵害之间达到平衡关系,是维护一种传统文化重要,还是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利益更重要?在不同的文化视野中,人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无论如何,受侵害的妇女应当从这种带有伤害性的割礼习俗中解脱出来,这也正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一、女性割礼及其社会文化背景女性割礼亦称为割阴,或称女性生殖器切除术,是一种以切除女子外阴为特征的成年礼①。实际上,女性割礼包括一系列对生殖器进行的手术,通常有3种形式:即法老式切割术或阴部扣锁术、切除术和环割术。女性割礼最初是如何产生的,今天已很难考证,据说它起源于古代母系社会的珊德社,该社会实行一夫多妻制,为确保妻子间和睦而不争宠,要求入会的女子实行割礼,虽痛苦异常,但得到社会的强大支持。为了安慰受割礼者,其他妇女为她预备食物,并为她唱歌跳舞,力图使她相信现在的痛苦将确保她未来的生育能力。同时,能忍受这种痛苦也标志着她的道德和社会意识的成熟。关于女性割礼的来源,还有两种较为普遍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在远古蒙昧时代,非洲各部落只考虑如何繁衍后代,以增强部落的实力,割礼普遍地认为是提高女子生育能力最有效的方法;另一种说法是各部落间的战争频繁,男子要经常远征,受过割礼的妇女被认为能更有效地保持自身的贞操,从而避免不忠于丈夫的行为。此外,在非洲的许多部族中还流传着一种古老的观念,即每个人体都具有一阴一阳两个灵魂,对于女子来说,呈阳性的灵魂附在阴蒂上。为了最后明确男女的性别,就必须从女人身上切除多余的东西,只有这样才算得上真正的女人,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女性割礼迄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有人说它起始于古埃及法老时期,从几千年前的埃及木乃伊中就发现,有的女干尸已受过割礼,在金字塔中还有关于割礼的壁画。古埃及人于公元前1400年左右便有行割礼的习俗,他们认为这种习俗有利于健康,使人清洁、卫生,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女人的性欲,可以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此种习俗在埃及相当普遍,但在美索不达米亚,直到希伯来人将它视为一种“信念的标识”时,才开始在中东地区流行起来。历史学家相信,它可能是希伯来人离开埃及时带走的一种观念,割礼也被看作是犹太人超自然的象征,按照严格的犹太教理论来说,犹太民族的女性也应行割礼,《圣经》上就有摩西之妻受割礼的记录,但因一些犹太教学者的反对而没有得到提倡。到公元前5世纪,埃及人、埃塞俄比亚人和在黎巴嫩、叙利亚一带的阿拉伯人中已广泛地存在着女性割礼的做法。虽然女性割礼发生于伊斯兰教起源之前,但它的延续和发展与伊斯兰教有一定的关系。一些盛行割礼的伊斯兰民族,如班巴拉人和富拉尼人企图从《古兰经》里找到根据。据说亚伯拉罕的妻子萨拉塔与他的另一位妻子海蒂斗嘴之后,命人割去了海蒂的阴蒂,自此以后割礼就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妇女中盛行开来。文化人类学家一般者认为女性割礼只会发生在人类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以后,它是这一地区的古代民族为了生殖繁衍而采取的一种非常手段,其产生根源是基于当时的人们将女性阴蒂与生殖对立起来的扭曲熟悉。在远古人类的生活中,性与生殖的关系是自然而和谐的,而后才出现了阴蒂崇拜的逆向演化即割去女性阴蒂的做法,这种冷酷的女性割礼在人类性与生殖的关系中奏出了极不和谐的声音。在盛行割礼的非洲各地,人们把割礼视作生命中的头等大事,女孩子只有在受过割礼后,才被公认为是部族的正式成员,否则就会遭到舆论的谴责和歧视。19世纪非洲一些地区的婴儿死亡率非常高,这与割礼习俗有直接关系。至少在非洲有一个关于这种手术起源的假设,那就是认为没有接受过割礼手术的妇女是社会的耻辱。伏尔泰曾经指出:“这种仪式,今天看来猥亵下流,在从前却是神圣的。因此,祭司们把生殖器官的一小部分贡献给创造万物的神,似乎也是很自然、很正当的举动。埃塞俄比亚人、阿拉伯人对女孩子施行割礼,即割掉一小部分阴唇。这表明,健康和洁净都不能成为这种仪式的理由,因为一个没有接受过割礼的女孩肯定可以跟一个行过割礼的女孩同样洁净。既然埃及的祭司们要做这种手术,他们的入教者也应是这样,但久而久之,这种非凡标记就完全归祭司们专有。这只是一种起源于迷信,然后因袭保存下来的古老风俗而已”。女性割礼有各种不同的社会背景,或为减少女子的性欲以保持贞操;或为迷信这一做法可以促进女子青春期的到来而受到宗教的嘉许。在非洲大陆上,处女格外受到尊崇,那些做过割礼手术的女孩子在婚前不是去挑选婚纱预备嫁妆,而是要到未来的婆婆面前接受检查,看看被缝合的阴部是否原封不动,以此来证实这位少女的贞洁,女子只有在被确认为是处女之后,婚礼方能顺利进行。假如验明新娘已非处女之身,她的命运可就惨了,轻则被休回娘家永远别想嫁人,重则被处以极刑。从实行割礼的不同文化中的女性所处的社会环境来看,割礼是男性统治下的女性文化系统的一部分,割礼能使女性从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中找回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保障。二、女性割礼对妇女人权的侵害女性割礼的本质在于整个或部分切除或烧毁女性的外生殖器,目前此仍在非洲等地流行的做法,引起了外部世界的广泛关注。对女性割礼提出批评的人通常举出这样的理由:割礼手术既摧残了女性的性功能,又危害了她们的健康。弗洛伊德早在《处女的禁忌》一文中就已指出,对女孩子的阴蒂及小阴唇的割礼,要比对男童施行的割礼残酷得多,因为后者并不伤害其性能力,而前者对性能力的破坏却严重得多最可怕的要数“法老割礼”,受这种割礼后的女子必须长久地以固定姿势躺着,直到被切割的大阴唇两侧相互融合、粘连,使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阴户,阴茎便无法进入阴道完成性交,从而达到维护女子贞操的目的。割礼手术使得阴道闭合,对于女子婚后的性生活非常痛苦。在妇女行将婚配时,不得不把阴户出口处割开一小部分用于性交,此后假如丈夫外出,妻子还可能被迫将阴部再次切割封闭,无穷的苦难又将重新开始。只有到生育前阴部才被完全割开以便分娩,但产期一过,又再次施行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户。上述的锁阴习俗是割礼的一种极端异化现象,在埃及和苏丹的努比亚人、埃塞俄比亚的蒂格赖人和古拉格人以及非洲的索马里人、安哈拉人、吉布提人、伊萨人、阿法尔人等民族或部族的少女中广泛地盛行着。女孩子们之所以要经受这种巨大痛苦多数是被迫的,不是出于她们自身的意愿,而是出自男人对女子贞节的需要。女孩子接受割礼的年龄依社区居民和传统习俗的不同而异,有些是在婴儿出生后几天或几周之内施行,有些则到女孩青春期时进行,有些是在妇女首次怀孕后第七个月进行。女子被施以割礼时如受酷刑般痛苦,在这过程中甚至有人当场昏死过去。在南地族中,女子的割礼实际上应该说是“烙礼”,因为那些执行这种仪式的巫婆们是用烧红的火炭将少女的阴核和阴唇烙去的,这种手术非常痛苦,要经过好几个月伤口才可以痊愈,而在执行这种仪式时,又照例不准女孩子们喊痛,因为呻吟会招致不吉。尼日利亚的女孩子出生后7日或在7岁时施行割礼,割礼多用刀子、剪子或是剃刀,止血剂为粉末状的咖啡、木炭灰、椰子油等,消毒很不严格,使得伤口很轻易受到感染,染上破伤风的情况最多。非洲天天仍有6000多名女孩要遭受这样的性残害,全世界每年至少要有200万女童可能成为下一批牺牲品,全球已有5亿女性正面临着割礼后的厄运。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这个问题绝非只是非洲所独有,一方面,非洲的妇女们想逃离这种极端残忍的女性割礼,欧美的人权主义者也在为承认割礼是非洲妇女的避难理由而努力,另一方面,大批非洲廉价劳工流入欧美发达国家,移民们将女性割礼也带进了工业国。据估计,每年至少有7000名妇女和儿童从那些至少多数女性都要接受割礼的国家移民到美国,在这些移民的故国,接受割礼的女性占有的实际比例是很大的,“在索马里接受割礼的人所占比例将近100%,埃及为97%,埃塞俄比亚超过90%,即使刚从这些国家来到美国,那些家庭中坚持割礼传统习俗的只占一个较小的比例,但这些数字暗示,在美国长大或在美国诞生的许多少女,现在每年都处在割礼的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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