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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破获武装贩毒,泸州近期抓捕贩毒(四川最大毒枭)

摘要: 缉毒警察的英雄事迹 1.吴光林吴光林,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云南临沧凤庆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6月参加...

缉毒警察的英雄事迹

1.吴光林吴光林,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云南临沧凤庆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凤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侦查员、禁毒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副大队长。在14年的公安生涯中,吴光林同志和他的战友们长期战斗在第一线,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与队友们一起,与毒品犯罪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自2002年11月担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以来,吴光林同志和队友们共破获毒品案件1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缴获海洛因等精制毒品550多公斤,缴获毒资400多万元,查扣运毒车辆4辆。2004年8月30日晚8时30分,在卢氏镇黑山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狠毒的毒贩突然开枪,吴光林头部中枪。他当场死亡,献出了自己年仅35岁的宝贵生命。2.张志忠张志忠,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现任同心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19年来,张治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作为缉毒警察的强烈事业心,成功摘掉了毒品重点整治区的“帽子”。先后破获毒品案件43起,其中特大案件26起,缴获海洛因14.266公斤,打掉特大贩毒团伙4个,抓获贩毒人员57名,抓获吸毒人员207名,捣毁贩毒窝点17个。毒品案件的报案批捕率和起诉率达到100%。公安部禁毒局把他的禁毒大队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张治中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二等功1次。10次被同心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3次受到自治区公安厅表彰。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08年被评为宁夏50周年、吴忠建市10周年庆祝活动先进个人。2009年被公安部门评为“全区公安机关赴北京执行奥运安保任务先进个人”。2009年6月,分别被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和同心县委命名为“全区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和“同心县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先进个人”。3.张保军同志,男,汉族,1963年2月28日出生于陕西省宝鸡市,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4月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服役,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调入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2005年2月,省公安厅要求我支队派一名同志到云南省工作站工作。得知这一情况后,张保军同志毅然作出决定,放弃家庭,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主动要求去云南工作站工作。在云南省工作站工作一个多月,他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他多次下基层调查研究。回到工作站后,他立即整理了自己掌握的省内毒贩信息。同时,服从公安部禁毒局驻云南联络处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积极配合,为打击国际边境贩毒奠定了基础,掌握了陕西省和宝鸡市贩毒分子的综合信息,严厉打击了贩毒分子的贩毒活动。3月26日,因去大理州考察途中突发心脏病,

2月23日下午18时许,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信息称,一伙毒贩正在景洪市某小区进行毒品交易,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抓捕。抓捕过程中,毒贩突然掏出手枪开枪拒捕。冲锋在前的警察柯詹俊被毒贩开枪打死,一名路人被犯罪嫌疑人开枪打伤。经警方全力侦破,12小时内,“2.23”案1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击毙毒贩1名,缴获毒品48公斤、军用手枪1支。5.贾巴吴歌贾巴吴歌(1983-2017年6月14日),男,彝族,中共党员,四川警察学院毕业。2017年6月10日晚10时许,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罗蒂派出所民警发现在逃的毒品犯罪嫌疑人阿约乾子被抓获。被捕时,他用炸药拒捕,逃跑了。爆炸造成一名警察、两名辅警和一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抓捕工作。2017年6月14日凌晨,专案组获悉嫌疑人行踪,立即对其可能的藏匿地点进行搜查和围捕。在搜查过程中,躲在山洞里的犯罪嫌疑人阿约乾子开枪伏击,造成布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贾巴吾等3名警察受伤。6月14日中午12时10分,贾巴吾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民警正在救治。吴佳今年34岁。他家有老人和一对年幼的孩子。其中,女儿刚上幼儿园,儿子不到两岁。

缉毒警察的英雄事迹

湄公河惨案匪首糯康,杀害13名我国船员,死刑前他都说了些什么?

2016年,某国产电影出了一部现象级作品《湄公河行动》。该片根据2011年湄公河血案改编。影片把反派老大糯康刻画成一个阴险恶毒的毒枭,在金三角可以肆无忌惮。这其实很冠冕堂皇,因为真正的是一个连自己的底盘都没有的小毒贩犯罪团伙的头目,根本不是老前辈罗星汉和坤沙的对手。在金三角,真正的豪门都是有正规军队、政党组织方式的人,简单来说就是在官方网络上有真实身份的人。但糯康只是混混小混混的头目,属于小偷小摸的范畴。《湄公河》重要案件的处理方式完全是不道德的,可怕的,导致所有违法犯罪集团甚至在他内部都被消灭。湄公河血案和湄公河的荒诞谎言

在我国地区叫澜沧江,进到中南半岛后叫湄公河,它历经了中南半岛的所有国家即——越南、缅甸、泰国的、越南和越南地区,最终从越南地区的越南胡志明注入东海。在湄公河河段中, 有一个地方最尤其,那便是坐落于缅甸、越南、泰国的分界线的金三角自由贸易区,恰好是赫赫有名的金三角冰毒帝国关键地区。湄公河起伏较为大,四处是暗流,出水量转变也大,21世纪以前航运业工作能力一直相对性较弱,直至 2003 年,中、缅、老、泰签定了零关税不平等条约,发生了更改。我国政府出钱出力扩宽了河堤,并摧毁了正中间的暗流,才变成世界各国来往的金子商业服务水路。2011 年 10 月 5 日早上 9 点,悬架了我国、越南、缅甸、泰国的四国五星红旗的中国国籍「华平号」和「玉兴 8 号」的集装箱船,在湄公河河段被不明身份的武装汽艇被劫持,挟船离开,接着便两者之间丧失联络。原本与遭劫船舶一起的应当也有「华鑫 6 号」,但因为部位靠后,无法阻拦取得成功。据如今的材料表明,当日下午 12 点的情况下,「玉兴 8 号」舰长杨德毅忽然用应急广播节目通话,只讲了四句话:「现在我在起重机港口!立刻叫急救车!立刻警报!有些人受伤了!」以后便没了信息,过后根据越南官方网材料确认,当日下午 11 点上下,在离遭劫持地址 5 千米的地区,有进出口报关专员的一员见到两根汽艇押着两根集装箱船根据,但没见到船里是由什么人安全驾驶,她们根据无线通信与集装箱船联络,但没有获得回复。 抓捕毒贩 那天晚上,泰国的英文报刊《曼谷邮报》称泰国军方收到毒品走私入关案件线索,在当地时间 13 点半上下发觉案发船舶,并与船里的武装人员显卡交火。武装人员中一人被枪杀,其他逃出。第二天,泰国的警察向新闻媒体展现了查获的冰毒。警察称在「华平号」上查获 52 万粒冰毒,「玉兴 8 号」上查获 40 万粒冰毒。对于这是什么冰毒,不一样的新闻媒体各有不同,绝大多数说成毒品,一小部分说成麻黄碱。可是禁毒教育领域的人一看就了解,冰毒按粒算,且产生在泰国的,基本上能够肯定是麻果(麻古、小龙)。麻古是金三角的土特产,具体便是毒品片状,但甲基苯丙胺(毒品的主要成分)成分相对性的低,一般不容易超出 25%,再混和咖啡碱、人造糖、香辛料等多种多样化合物来调口感。因为外型像药丸,因而企业一般是粒。10 月 6 日,有泰国的新闻媒体称,警察在「玉兴 8 号」船里发觉了一具真实身份未知、相貌模糊不清的男,他的身边放着一只轻机枪和一些撒落的弹壳,而两船船里其他的中国船员,所有不知去向。案发前第三天,这种中国船员们的尸体在湄公河相继被发觉(最后也有一具遗体迄今失踪),遗体让人不忍直视,基本上每一个逝者都被反捆蒙眼睛,的身上都被揍了两三枪。之后历经 DNA 核对,在「玉兴 8 号」船里相貌模糊不清的男士遗体是「玉兴 8 号」的舰长杨德毅。这种不幸遇难的水手中,年纪较大 的 57 岁,最少的仅有 18 岁,也有两位女士。10 月 8 日,泰国军方饶有兴趣地为全球公布:大家收到卧底检举,我国船舶武装毒贩,大家国防部获知后赶赴船里去破获,遭受武装分子的围攻,大家迫不得已反击,击败我国武装毒贩,查获了 92 万粒的冰毒。 伴随着遗体相继被捕捞出去,泰国军方尽管厚颜无耻的声称两船我国集装箱船参加毒贩,可是由于不幸遇难水手们的惨象,也害怕说破去世的水手便是毒贩子。殊不知只需眼不瞎就了解,泰国军方这一说词极其胡扯,是极其荒缪的谎话,真如果武装毒贩,不太可能会都绑着两手,随后蒙着双眼被别人枪击的。逝者的亲属也是义愤填膺,好好的做着靠谱做生意,突来飞来横祸,遭遇杀身以外还被诬蔑为是毒贩。那时候,中国禁毒一哥刘跃进从电视上见到新闻报道,出自于岗位的比较敏感,意识到实情毫无疑问并不是泰国军方发布的那般。迅速,他从诸多的目击证人出示的案件线索,尤其是越南一方出示的案件线索得到2个关键疑问:疑问之一,那时候在我国的船舶上,除开泰国军方的人,也有四五个穿灰衣的持枪人也在我国船舶上,枪响聚集传来后,蒙面人从船里跳至小汽艇上逃走。这种蒙面人到底是啥真不知道?疑问之二,中国船员被击败后,有些人亲眼目睹泰国军人抛尸,即然泰国军方去查冰毒,为什么又要把水手的遗体抛到河中去呢?另有隐情,且牵涉到 13 名中国人的性命超大案,我国政府得出了一个确立的心态,一定要严肃查处清晰,把真实的凶犯缉拿归案。13 日,中国外交部接见泰国的、缅甸及越南驻华使节明确提出应急商谈,并分配不幸遇难水手亲属到达泰国的领取家人尸体。14 日,不幸遇难水手告别仪式典礼举办,接着停留泰国的的 28 艘我国海船启航归国。接着,曾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云南省云南西双版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调研解决「10.5」我国海船遭袭事情相关事项,并远道而来坐船参观考察澜沧江——湄公河河段航线状况。10 月 22 日,刘跃进追随我国访问团赴泰国的,与警察开展商谈。调查内容结果迅速以我国为核心的协同调查小组,根据现场勘察,融合有关方式方法获得的结果,在以下好多个地区让泰国军方没有话说:1、从冰毒的外包装盒获取指纹识别与 DNA 信息内容,没有发觉 13 名水手的指纹识别与 DNA 信息内容,这足够打倒泰国军方宣称 13 名水手是毒贩子的结果。2、在船里发觉的那支轻机枪,跟附近撒落的炮弹上获取了指纹识别跟 DNA,最后证实都并不是 13 名水手的指纹识别跟 DNA。3、开展了弹痕检测,确认逝者的枪伤是往下的视角射进身体的,也就是逝者全是跪着,随后近距处决方法的枪击。那时候泰国总理是英拉,对我国十分友善,因而 10 月 28 日,泰国政府通告中国公安访问团说:「大家已和泰国军方商议好,明天下午二点,泰国军方把在现场的 9 名士兵送至警察来自首。」我国访问团获知这一信息十分高兴,士兵自首,代表着只需沿着这根线查,案件可以说基本上就破了!但是 30 号,获得的信息则是:「泰国军方把人送至警察后,规格与以前对外开放公布的一致,20 分钟后好多个士兵就离开了。」泰国军方的强悍和猖狂,我国访问团意识到只能依靠自身了,汇报以后,我国政府作出了决策,创立协同调查小组开展海外破案缉凶!

湄公河惨案匪首糯康,杀害13名我国船员,死刑前他都说了些什么?

《中国的禁毒》白皮书有哪些内容?

前言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据1998年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有2100万人遭受可卡因和海洛因之害,有3000万人因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而受害。中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毒品案件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1999年,全国共查获毒品犯罪案件6?5万起,缴获海洛因5?364吨、鸦片1?193吨、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6?059吨,以及部分可卡因、摇头丸(MDMA)、大麻等,破案数和缴获毒品总量分别比1998年增加2?4%和33?6%。中国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现有吸毒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0?54‰,吸毒人数中,吸食海洛因的占71?5%,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79?2%。截至199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的1731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因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占72?4%。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毒品祸国殃民。开展禁毒斗争,扫除毒品祸害,是中国政府的历史责任。在旧中国,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斗争,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面对新的毒品问题,中国政府以对国家、民族、人民和全人类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禁绝毒品,造福人民。一、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中国政府认为,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禁毒是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毒品危害人民健康,滋生犯罪和腐败,破坏可持续发展,危及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因此,对一切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严加禁绝。中国人民对毒品危害有切肤之痛,禁毒是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存发展,是中国政府的崇高责任。多年来,中国政府以“禁绝毒品”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严厉禁毒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禁毒工作责任制,保障禁毒工作常抓不懈。——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把禁毒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坚持依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防范、惩治毒品犯罪,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确定“‘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把预防青少年吸毒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对青少年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做好预防工作,教育青少年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中国政府支持开展国际禁毒合作,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在中国,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1990年,中国政府成立由公安部、卫生部和海关总署等25个部门组成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负责禁毒国际合作,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1998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该局同时又作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多数县(市、区)政府都建立了相应的禁毒领导机构,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的204个地(市、州)、735个县(市、区)的公安机关组建了缉毒警察队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司法、海关、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也承担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中国各级政府把禁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禁毒形势的需要,逐年增加投入。199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禁毒基金会,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禁毒工作。二、不断加强禁毒立法中国高度重视禁毒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禁毒。近二十多年来,针对不断蔓延的毒品问题,中国加快禁毒立法的步伐,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毒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禁毒刑事立法逐步完善。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门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及其刑罚。八十年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等法律,进一步对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作出规定,并将严重毒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死刑。1990年12月1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种类及其刑罚,对吸毒者的处罚和强制戒毒等,作了全面规定,并明确规定了中国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普遍管辖权。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修订,在吸收、保留《关于禁毒的决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毒品犯罪的法律规定作了重要修改和补充,使中国的禁毒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修订后的刑法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是中国禁毒刑事立法的显著特点之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其一,对毒品犯罪种类规定齐全,确保各种毒品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该法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12个罪名及刑罚,并对毒品洗钱犯罪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其二,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其三,对毒品犯罪从经济上予以制裁。对毒品犯罪,规定了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旨在剥夺毒品罪犯的非法收益,摧毁其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的经济能力。其四,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有毒品罪行为的,从重处罚。其五,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严重的毒品罪犯处以死刑。中国在立法上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是现实禁毒斗争的需要,表明了中国严厉禁毒的立场。严格管理、禁止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中国禁毒法制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国为此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多达30余项。1984年9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1987年和1988年,国务院先后发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分别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供应、运输、使用、进出口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1995年,国务院发布《强制戒毒办法》,卫生部发布《戒毒药品管理办法》,使戒毒工作有法可依。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中国立法机构和政府还发布了一系列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都对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等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的犯罪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此外,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甘肃、陕西、黑龙江、宁夏、江苏等省、自治区的地方立法机构,也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地方性禁毒法规。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刑事法律为主、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禁毒法律体系,为开展禁毒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三、坚决惩治毒品犯罪中国禁毒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对一切毒品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一切毒品犯罪分子严惩不贷。针对毒品主要来自境外的情况,中国尽最大努力,严格查禁过境贩毒。八十年代,以西南边境及东南沿海等地区为重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公安机关、武警部队、海关和群众联防队协同作战,建立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和交通要道、机场、车站、码头三线截的“三道防线”。九十年代,进一步加大查禁过境贩毒的工作力度,“堵源截流”,在各地主要交通线及机场、车站、海港、码头公开查禁毒品,形成了统一布防、分工协作,对入境毒品围追堵截的态势。全国公安、海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邮电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缉毒成效显著。1982年以来,仅云南省就查获过境贩毒案件7万多起,缴获从“金三角”流入的海洛因和鸦片80多吨。1994年5月,云南省警方成功破获特大跨国贩毒案,抓获“金三角”大毒枭,司法机关依法处以极刑。多年来,中国执法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沉重打击了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严查过境贩毒的同时,中国政府持续组织禁毒专项斗争,不断对毒品危害严重地区进行重点整治,狠狠打击了国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1983年至1986年,全国连续三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都把毒品犯罪作为重点。1992年8月,云南省政府组织历时83天的武装扫毒行动,一举捣毁了在云南省文山州平远镇形成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大贩毒贩枪集团。1993年至1996年,公安部部署在西南边境地区开展了“三年缉毒缉枪专项斗争”。1997年,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1999年以来,在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甘肃等重点省区,对一些毒品危害严重地区进行了专项重点整治,破获了一批毒品大案,抓获了一批毒犯,打掉了一批贩毒团伙,摧毁了一批地下毒品交易市场和网络。1991年至1999年,中国禁毒执法机关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80余万起,缴获海洛因39?67吨,鸦片16?894吨,大麻15?079吨,甲基苯丙胺23?375吨。中国人口众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合法需求量大。在保障人民健康、满足医疗需要的同时,中国对118种麻醉药品和119种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的管制,限制其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各地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工商行政、外贸和海关、铁路、交通、民航、公安等部门,每年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运输、进出口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非法生产、贩运、供应和滥用行为。黑龙江、内蒙古、山西、陕西等中国北部省区,近年来严厉查处了一大批盗窃、非法买卖、滥用哌替啶等麻醉药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国政府始终把禁种毒品原植物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国家禁毒委员会每年都部署全国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各级政府层层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发动群众搞好宣传教育和禁种检查,做到种毒必究、有毒必铲。重点山区、林区的当地政府,每年都组织人员对山区、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进行调查监控。1992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东北的大兴安岭和西北的莲花山等原始森林地区组织了航测查毒铲毒行动。目前,中国基本禁绝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四、严格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毒品问题的泛滥和化学合成毒品生产的扩张,跨国走私、贩运各种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活动剧增。中国政府以对国际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国际禁毒公约的义务,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实行严格的管制。不断健全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法规和规章。中国有关部门于1988年10月发文,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三类可供制造海洛因等毒品的化学品实行出口管制。1993年1月,中国对《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所列举的22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1996年6月,又规定对上述22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1997年4月,中国外贸部门发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并于1999年12月正式发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临近境外毒源地的云南、四川等省,还制定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全面管制的地方性法规。目前,中国政府正在制定全国性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逐步完善管制麻黄素的法规。1992年至1998年,中国有关部门多次发布关于麻黄素管理方面的规定。1998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规定对麻黄素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出口实行专项管理。1998年12月,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麻黄素类产品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麻黄素各种盐类、粗品、衍生物和单方制剂等12个品种全部实行出口管制。1999年6月和2000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麻黄素管理办法》和《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麻黄素严格管制的有关规定。中国各级主管部门和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测、管理,依法保护合法生产经营,坚决打击非法买卖、贩运和走私活动。西南、西北、东北各省区在边境地区和各出入境口岸,坚持开展既查禁毒品入境,又查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走私出境的“双向查缉”工作。1997年至1999年,全国共破获非法买卖和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548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1000多吨。中国有关部门还与联合国禁毒机构及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联合建立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国际核查制度。仅1999年,中国就办理进出口核查568件,发现、制止了35起非法贸易,阻止了3380吨易制毒化学品出境。1999年4月至12月,在包括中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联合举行的防止高锰酸钾流入非法渠道的全球“紫色行动”中,中国发现非法贸易6起,阻止了1160吨高锰酸钾出口。自五十年代起,中国政府一直严格管理苯丙胺类精神药品。针对近年来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情况,中国公安机关以东南沿海地区为重点,多次部署开展了打击制贩甲基苯丙胺类犯罪的专项斗争。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将禁毒工作方针中的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各地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制贩甲基苯丙胺等制毒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显著成效。1991年至1999年,全国共破获制贩甲基苯丙胺案件360起,沉重打击了此类犯罪活动。五、矫治挽救吸毒人员为了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最终消除毒品危害,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开展禁吸戒毒工作,采取强制戒毒与社会帮教相结合的综合戒毒治疗康复措施,努力教育挽救吸毒人员。中国法律规定,吸毒必戒。为此,各地建立了吸毒人员调查登记制度,建立了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定期收集数据资料,及时掌握吸毒人员情况。国务院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有关部门制定了《阿片类成瘾常用戒毒疗法的指导原则》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规范了全国的戒毒治疗工作。国家还建立了药物依赖性研究中心、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和麻醉品实验室,组织科研机构和专家开展科学戒毒方法和戒毒药物研究。中国从国情出发,以强制戒毒为主体,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对吸毒成瘾者,一律送到由各级政府统一建立的戒毒所强制戒毒;对强制戒毒后又吸毒者,一律送司法部门管理的劳动教养所,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吸毒人员,在家属监护下和住地公安派出所的教育、管理下,令其限期戒毒。此外,一些地方在医疗单位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收治自愿戒毒者。一些地区还因地制宜,采取了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监督帮助吸毒人员戒毒的做法。在中国,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是最主要的戒毒方法,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特殊学校。《强制戒毒办法》对强制戒毒场所的建设、管理、戒毒措施、生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分别制定了有关规章,对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实行等级化、规范化管理。各级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专门的戒毒场所。目前,全国共有强制戒毒所746个,戒毒劳教所(队)168个。1999年共强制戒毒22?4万余人次,在所劳教戒毒人员12万。各戒毒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戒毒所都对戒毒人员进行安全科学的戒毒治疗,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严格的行为矫正训练。组织戒毒人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使其既增强体能,又掌握谋生技能。戒毒人员的劳动所得,全部用来改善其生活条件。戒毒所充分尊重和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实行警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国家禁毒部门与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在戒毒所开展了艾滋病的监测、宣传教育和防治工作,在部分省进行了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情况调查。云南、贵州、甘肃、广东等省的一些戒毒所,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创造了“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环境园林化、康复劳动化”的经验,被戒毒人员称为“告别毒品的再生之所”。为解决戒毒复吸率高的难题,中国政府依靠人民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继续帮教工作。各地的公安机关、社区组织、单位、家庭与戒毒所密切配合,把强制戒毒与帮教巩固有机结合起来,普遍建立了社会帮教制度,组成了各种类型的帮教小组,对戒毒人员全面落实帮教措施。全国各地的工会、共青团、妇联、个体工商业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对吸毒人员中的妇女、职工、青少年、个体劳动者等开展帮教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中国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积极帮助戒毒出所人员解决生活、工作方面的具体困难,使其在就业、升学方面不受歧视。许多戒毒人员成功戒断毒瘾,重返社会,走向新生。禁吸戒毒是根本解决毒品问题的突破口。近年来,内蒙古、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自治区,从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发展到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逐步探索出一条从最基层社区抓起,以禁吸戒毒为重点,带动整个禁毒工作的新路子。其基本做法是:以城乡小型社区(城市一般是街道,农村一般是乡镇)为单位,在社区政权组织统一领导下,建立覆盖整个社区的禁毒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把禁毒责任分解落实到社区内的各个单位和每个人,分片包干实现无毒目标,创建“无毒社区”。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无毒社区”的覆盖面,积小区为大区,最终在一县、一市、一省实现无毒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中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一个典范。该市毒品问题曾经十分严重,1994年以后,全市以禁吸戒毒为突破口,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普遍建立和落实纵向到帮教小组,横向到辖区所有基层单位的禁毒工作责任制,形成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局面。目前,该市共建立帮教小组2169个,对2000多名吸毒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一年以上的戒断巩固率达到70%以上;已建成“无毒社区”1436个,占社区总数的90?2%,实现了社会面基本无毒害的目标。实践证明,创建“无毒社区”适合中国的国情,符合全民动员、综合治理的战略要求;“无毒社区”是持久开展禁毒斗争的有效载体。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向全国推广了包头等地的先进经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六、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禁毒的关键在于唤起民众。中国把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作为一项治本之策和战略任务,在全体国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中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宣传工作,每年都制定计划,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拒绝、抵制毒品为主要内容的毒品预防教育。各地禁毒部门与宣传、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经常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普及禁毒知识和法律知识。国家禁毒办和各地禁毒办还设立了禁毒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云南等一些省市创办了禁毒报刊,在国际互联网上开通了禁毒网页。每年“6-3”林则徐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政府都统一组织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形成禁毒宣传高潮。鉴于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在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卫生部门都组织开展以“拒绝毒品,防止艾滋病”为内容的宣传活动。1998年5月至7月,中国政府在北京举办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国禁毒展览,中国国家领导人、社会各界人士和青少年学生共166万人次前往参观,反响强烈,影响深远。国家禁毒委员会还将展览内容制作成《全国禁毒展览挂图》,下发全国各地,并组织了长达半年的巡回展览,直接接受教育的观众达1?66亿多人次。全国禁毒展览的成功举办,使中国的禁毒宣传教育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推动各项禁毒工作全面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政府尤其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毒品预防教育。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对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作出规定。按照禁毒预防教育从小抓起的思路,各级政府把对中小学生的禁毒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199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会同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通知,规定把禁毒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正式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教学大纲,要求在大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编写了适合学生阅读的禁毒系列丛书。共青团在青少年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活动,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向毒品宣战。许多省区开展了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1999年,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全国县以上各级禁毒部门在24223所中小学校建立了毒品预防教育联系点,直接指导学校开展禁毒教育。近年来,中国各地结合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逐步把禁毒宣传引向社区,覆盖到社会各个角落。各级政府通过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村)委会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创建“文明社区”,积极做好毒品预防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职工禁毒教育、青少年志愿者义务禁毒宣传和“拒绝毒品进家庭”活动。各地的爱国宗教团体发扬弃恶扬善的优良传统,积极动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者协会,认真贯彻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在全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中广泛开展禁毒教育的通知》,加强了对8000万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毒品预防教育。近年来,国家禁毒委员会不断将各种禁毒宣传材料发送到全国的强制戒毒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看守所、劳动教养所、监狱、工读学校,加强对易染毒特殊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为了使毒品预防教育系统化、经常化,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部署,从1999年到2001年,在全国建设禁毒教育“五个一工程”: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各大中小学校每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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