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赵红霞,赵红霞判了几年(赵红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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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10:28:56
雷政富12秒感动了中国,怎么回事?
雷12秒感动中国,主要是视频事件。简述事件经过。2012年11月,一段疑似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的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重庆认定此事件举报为实名举报,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2012年11月23日,重庆市委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委书记职务。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处理了21名违纪党员干部,其中包括涉及不雅视频的雷。建议给予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已于2013年1月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2013年5月1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雷因涉嫌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6月19日在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涉案受贿金额约316万元。雷及其辩护人对受贿金额提出异议,并在法庭上翻供,称他们与有“恋爱关系”。2013年6月20日,案开庭前,其辩护律师律师否认了雷与最初有感情的说法,并反驳了媒体报道的“赵红霞受审,求雷作证,说自己最初有感情”的说法。2013年9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雷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二审。2013年9月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雷,男,汉族,1958年7月出生,重庆市长寿区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2012年11月,因网上曝光不雅视频,重庆市委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委书记职务,并立案调查。2013年6月28日,重庆一中院判处雷有期徒刑13年。本报记者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雷受贿罪变更处罚刑事裁定书上获悉,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因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被行政记三等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雷有期徒刑10个月。详细过程:2007年10月,小叶告诉赵红霞,自己的公司“香港华伦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亏损数千万,希望赵红霞以“女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但“恋爱关系”不允许在公司公开。进入公司后,赵红霞的第一份工作没有底薪,收入完全靠销售提成。赵红霞和另一名雇员去一个区的政府办公室挨家挨户推销衣服。志豪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在会见时,告诉他们,当时他完全相信自己只是做服装销售的。在骁爷的各种攻势下,赵红霞终于答应了骁爷。2008年1月,雷开始接触。此后,肖烨指使与雷见面4次,其中3次办理了入住手续。2008年2月14日晚,肖烨在金源大酒店安排、雷第三次入住后,指使人冲进房间,向雷展示其不雅视频。雷付正试图抓取视频,但没有成功。随后,肖烨到场,并将名片交给雷后离开。之后,小叶以不雅视频向雷借款300万元,并要求
2013年元旦假期,家属委托律师和彭律师作为的辩护律师。2013年1月4日,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两名律师在重庆某看守所第一次见到了赵红霞本人。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建议给予雷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2013年1月,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2013年5月10日,雷涉嫌受贿一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5月,肖烨、谭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该院移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后,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作为“受害者”出现的雷和,在受到肖烨团伙的要挟时,并没有自掏腰包。经查明,被告人雷被敲诈勒索300万元。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委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前回购BT项目提供帮助。2008年2月,雷被小叶等人以不雅视频相威胁,小叶以借钱为名索要300万元。得知自己被某局敲诈,雷为防止不雅视频曝光,找到明某,要求其借给小叶300万元。借款到期,小叶拒绝归还,雷告诉明他会归还。明说他不需要把它还给雷来获得认可。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雷与肖烨合谋,以还款为名,由肖烨所在公司向某明公司转账人民币100万元。于2013年6月19日在重庆市一中院提交公开审理,涉案受贿金额约316万元。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提到了雷在三个方面的受贿行为,其中最大的一笔是300万元。雷及其辩护人对受贿数额提出异议。最大一笔300万元,雷自称被肖骗了。同时,雷及其辩护人还对另一笔10万元的赔偿金提出异议。在庭审现场,他还讲述了不雅视频的全部经过。他说自己当时正和谈恋爱,玩朋友的时候因为赵想结婚才让小叶帮他‘安顿’赵。雷称这是“他之前向纪委坦白的材料被歪曲了”,但检方立即拿出证据予以反驳。公诉机关认为,雷是
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政富及辩护人对另两笔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提出异议。庭审期间控辩双方举示了相关证据证人范某、聂某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处理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南岸区原区委书记夏泽良已由司法机关另案处理;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其余18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中共重庆市委对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严格的程序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一审2013年6月28日原中共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追缴316万余元受贿款上交国库没收财产和受贿款在1个月内上交。雷政富在庭上表示与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二审2013年9月6日上午九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在持续约8个小时的庭审中,雷政富全面翻供肖烨等人出庭作证检方反驳了雷政富翻供的说辞。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9月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雷政富
赵红霞敲诈了雷政富吗
我不懂法律,不究法理,何谓“敲诈勒索”,知之甚少。搜百度的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以我的理解,这个定义最本质的要件有两项:一是非法占有,二是威胁或要挟。 首先我们来看非法占有。报道称赵红霞敲诈雷政富300万,这300万对赵红霞是否是“非法占有”就很可疑。法律专家说,中国还没有性贿赂罪,所以赵红霞虽有以身行贿的嫌疑,在现行法律条件下,无法以行贿定罪。如果以贿赂定罪,赵行贿,雷受贿,受贿后是要给行贿人好处的。并不存在敲诈不敲诈。雷赵关系应看作是嫖客与妓女的商业关系(行贿受贿也可看作是商业关系,尽管这种行为不合法),商业关系是可以讨价还价的。300万多不多?这个谁都说不清,当红妓女身价超千万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还有倾城倾国的哩。雷赵之间确实存在性交易,所以赵红霞索要300万,并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要她的卖身钱。当然中国现在法律是禁止卖淫嫖娼,法律也不保护赵的卖淫收入。但你可以定赵卖淫罪,卖淫收入也是非法收入,甚至可以没收。却无法把卖身钱说成是“非法占有”。非法收入与非法占有有明显区别。非法收入多是指从事非法经营的收入,非法占有是强行索要的。 其次我们来看威胁或要挟。赵红霞威胁或要挟的工具是视频,她把与雷政富淫乱的过程偷录下来,以为证据。有证据在手,就不怕雷政富赖账。不要说卖淫嫖娼在中国是非法行为,妓女要保护自已的利益,无法依赖法律,即便是合法的商业交易,也要证据。视频就是证据,用证据说话,就谈不上威胁或要挟。即便是假证据,那也是诬陷罪,而不是敲诈罪。实事实说,公开证据,即便由此对某人构成侵害,能说这是敲诈吗?而赵红霞说出来能够对雷政富产生威胁的指向是其官位,声誉,或进不进监狱。但决定他的官位,声誉,或进不进监狱的不是赵红霞,赵红霞无法对其进行威胁。赵掌握的证据确实可能摧毁雷的官位声誉,并把他送进监狱,但她不交出或不公布证据是错误,是掩盖劣行或罪行,甚至是犯罪。以掩盖或公布犯罪(错)证据威胁犯罪(错)人,是否构成敲诈,同样很可疑。如果犯罪人给你一笔钱,你就掩盖证据,那犯的是包庇罪,与敲诈似乎也无关。 所以,我对“敲诈勒索罪”的理解是,非法占有是指本来是我的财物,却要毫无缘故的拿给你,赵并非毫无缘故索要雷的钱。这个钱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是另外一个问题,须用另外的法律进行处理,并不适用“敲诈勒索罪”中的“非法占有”。威胁或要胁是指个人或集团能够对受害人直接产生危害,而不是通过政府来进行。如果这种威胁或要挟需通过政府,才能对受害人构成伤害,就不能称为威胁或要挟。赵对雷的威胁是官位,声誉,或进不进监狱,只有政府的决定才能对雷造成这种侵害,难不成政府成了赵的帮凶? 敲诈出卖权力的官员是敲诈吗?官员作为社会个体,也有自已的私有财物,作为公共财物的掌控者,也决定着公共财物的走向,确实可能受到暴力或其它方式的威胁,而把自已的财物或公共财物给威胁者。法律应该保护官员不受这种威胁。但雷政富案明显是权力寻租过程中的讨价还价,雷政富出卖的是权力,赵红霞或指使她的公司是购买权力,不论这种购买是用金钱还是用肉体。官员参与这种买卖是自愿的,并没有谁强迫他。当买卖双方出现矛盾时,双方都会运用自已的手段。为自已谋求最大利益。比如官员就某项工程的发包,没有三七或四六分成就不包给你,权力的压迫意味很浓。同样,作为购买权力的人,我给了你一千万,还有若干美色,如果你不给我一百亿的工程,我就去告发你,威胁的意味也明显。但权力出租是类似黑社会的勾当,是犯罪,是见不得人的。法律也无法去分清其中的是非对错,即便买卖双方动刀动枪,威胁恐吓,也谈不上谁敲诈谁。更不用提用公开或控告的方式去威胁了。如果是打伤或打死人,可以定伤害罪或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也难以扯上关系。对非正义行为过程中,因行为人的相互矛盾,而带来的争吵,恐吓,威胁,是很难用具有正义取向的法律去规范的。如果你去规范,非法的行为便变成合法的行为。如果判赵红霞敲诈罪成立,雷政富则成了受害者,那岂不是说,他嫖娼或受贿是合法? 公开化确实给腐败官员带来威胁。也使他们惶惶不可终日。但公开化这一手段是正义的,以公开化的手段相威胁,是用正义的手段相威胁,正如有人以到法院去控告相威胁一样,此种威胁与敲诈罪中的彼种威胁,性质截然不同。所以赵红霞公开视频,是立了功,应减轻她或卖淫或性贿赂的罪。更不要张冠李载的入什么“敲诈勒索”罪了。
雷政富的视频事件
2012年11月,网上流传疑似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重庆市将此事件的举报定性为实名举报,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雷政富。2012年11月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对涉及不雅视频的雷政富等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2013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2013年5月1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雷政富涉嫌受贿罪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6月19日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案受贿金额约316万元。雷政富及其辩护人对受贿数字提出异议,当庭翻供,称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 2013年6月20日,赵红霞案开庭前,其辩护律师张智勇律师否认了雷政富与赵红霞最初有感情的说法,并对有媒体报道的“赵红霞受审哭求雷政富作证,称最初有感情”这一说法予以驳斥。2013年9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雷政富涉嫌受贿案。 2013年9月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始末2007年10月,肖烨告诉赵红霞,他的公司——“香港华伦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亏损上千万,希望赵红霞作为“女朋友”到公司帮自己一把,但“恋爱关系”不许在公司里公开。进入公司后,赵红霞最初的工作没有底薪,收入完全依靠销售提成。“赵红霞还和另外一个员工到一个区的政府机关,逐家推销服装”,在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彭轶平律师会见赵红霞时,赵红霞告诉他们,那时候完全相信自己只是做服装销售的。在肖烨的多种攻势下,赵红霞终于答应了肖烨。2008年1月,雷政富开始联系赵红霞。此后,肖烨指使赵红霞四次与雷政富见面,其中3次开房。2008年2月14日晚,肖烨安排赵红霞与雷政富在金源酒店第三次开房后,指使人冲入房间并给雷政富看了他的不雅视频。雷政富试图抢夺视频未果。此后肖烨到场,并在递给雷政富名片后离开。此后,肖烨拿不雅视频向雷政富“借款”300万元,还让雷政富把一处整治和改造工程交给他的公司承建。2012年11月下旬,互联网流传有关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2012年11月23日,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1月底,重庆11名官员因涉不雅视频案被免职。2013年1月31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作为嫌疑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曾向媒体披露:2013年元旦假期,赵红霞家人委托张智勇律师和彭轶平律师作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2013年1月4日,两位律师按照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重庆市某看守所第一次见到赵红霞本人。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等问题于2013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2013年5月10日,雷政富涉嫌受贿案,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5月在肖烨、赵红霞、严鹏、谭琳玲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被移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后,由该院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该案中作为“受害者”出现的雷政富和周天云二人,在被肖烨团伙敲诈勒索时,并非自掏腰包。查明遭敲诈索贿30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11月,被告人雷政富先后担任重庆市北碚区区长、区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承接工程项目以及BT项目提前回购提供帮助。2008年2月,雷政富被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肖烨以借款为名索要300万元。在明知被设局敲诈情况下,为防止不雅视频曝光,雷政富找到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在“借款”到期且肖烨不予归还时,雷政富向明某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表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为避免事情败露,雷政富与肖烨共谋,以还款为名,由肖烨公司转账100万元给明某公司。翻供2013年6月19日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案受贿金额约316万元。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提及雷政富三方面受贿情况,其中最大一名300万元。雷政富及其辩护人对受贿数字提出异议。对最大一笔300万元,雷自称是受到肖的欺骗。同时,雷政富及其辩护人对另一笔10万元也提出异议。在庭审现场他还讲述了不雅视频始末。称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耍朋友,因赵想结婚,只是找肖烨帮其摆平赵。雷称其之前向纪委交待的材料失真,不过检方随即举证对其予以驳斥。 公诉机关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政富及辩护人对另两笔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提出异议。庭审期间,控辩双方举示了相关证据,证人范某、聂某(雷政富妻子)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经过近7小时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处理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南岸区原区委书记夏泽良已由司法机关另案处理;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其余18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中共重庆市委对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严格的程序,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受到处理的21名党员干部中,涉及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一审2013年6月28日,原中共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在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追缴316万余元受贿款上交国库;没收财产和受贿款在1个月内上交。雷政富在庭上表示与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二审2013年9月6日上午九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在持续约8个小时的庭审中,雷政富全面翻供,肖烨等人出庭作证,检方反驳了雷政富翻供的说辞。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9月17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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