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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新规,北京如何购买限价房(北京限价房出售规定)

摘要: 北京最新限价房新规是什么? 2018年5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5...

北京最新限价房新规是什么?

2018年5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5月7日至5月14日,《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36条意见和建议。北京市住建委在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后,对不转换的限价项目增加了以下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关于建设标准、限定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搭售其他产品和服务,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称,限价项目是北京市以“限房价、控地价”方式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限价房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后,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保障房中心”)将对项目中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格。《通知》明确,将按照土地出让项目可售房屋平均销售价格的限价(以下简称“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格的对比进行销售。目前设定比例暂定为85%,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的销售方式有两种。比例高于85%时,由开发建设单位向具有北京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出售。所售房屋为商品房,但取得家庭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比例不高于85%的,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收购,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将按评估价比例获得销售限价的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折算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持有的政府产权份额。通知提到,北京保障房中心购买限价项目时,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收购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应自购房合同网签之日起十个月内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全部购房款。此外,北京保障房中心收购改造的共有产权房,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均可购买。在配售摇号时,将项目区户籍和在项目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地区户籍及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配售群体。具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购买后如有剩余房源,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可向具有本市购买资格的无房家庭出售,其中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可向具有本市购买资格的家庭出售。北京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住房销售“限价、控地价”的必然要求,其根本目的是落实“房住不炒”的功能,让住房回归居住。对于依法依规经营的开发建设单位,政府收购价格与开发建设单位自行销售的价格完全一致。而且《通知》明确规定了所有购房款的最长支付时限,对他们的合法利益没有任何损害。至于少数开发建设单位企图增加和搭售地下仓库、库房、设备用房等。大规模的去盈利,或者捆绑精装修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是政府应该查处的对象。

北京最新限价房新规是什么?

北京限价房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经过前期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于5月26日发布实施《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要求限价房项目不得通过捆绑精装修变相涨价,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限价房销售规则,《通知》明确按照土地出让时的销售限价与项目评估价的比值确定销售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高于85%的比例,开发商就卖给本市有购房资格的居民,所售房屋为商品房。比例低于85%的,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收购,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将按评估价比例获得销售限价的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折算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持有的政府产权份额。“这一政策的实质是将与市场价相差过大的限价房变成共有产权房,防止人们利用限价房价格低于市场价的套利空间进行投资投机,保障中低收入者的自住需求。”我爱我家集团市场研究院院长胡景晖表示,这是国家“不炒房”政策的进一步落实。《通知》强调,开发商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关于建设标准、限定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强行搭售其他产品和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此,58安居客房地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博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在“不炒”的原则下,北京的限价房政策增加了两个“预防针”:一是防止捆绑销售。二是防止房企拒付公积金。《通知》强调,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将有效保障购房者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从这一政策背后的态度来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精准性和严格性再次得到充分体现,调控不放松的信号进一步向市场传递,在不断规范的同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张博说。

北京限价房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北京限价房新规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7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限价房项目销售限价与周边市场评估价格的比值高于85%的,限价房项目将由开发商直接作为商品房,向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另外,比例不高于85%的,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收购,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将按评估价比例获得销售限价的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折算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持有的政府产权份额。《通知》

的目的是切实保障限房价项目的住房是用来住的,规定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摇号配售时,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米的住房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此外,《通知》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的具体操作,一是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即可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二是市保障房中心收购限房价项目时应在限期内向开发建设单位付清全部收购款;三是确定收购与否的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北京此类政策可以看出,未来限价商品房的市场出入有所增加,这个时候也是根据限价商品房的价格来决定未来的产品属性,即销售价格和评估价格的对比。对于限价商品房来说,如果‘限价/评估价’大于85%,可以理解为评估价是偏低的,这就是说房源可能没认真配建,这个时候的风险需要由开发商来承担,这样对开发商也有约束。而如果如果‘限价/评估价’小于85%,就说明评估价较高,市场比较认可此类产品,这样此类产品就可以流入到共有产权住房的领域,显然就会促进更优质的产品进入到限价商品房市场上。”严跃进认为,类似的价格对比做法有助于开发商真正夯实基础,做过硬的产品,同时也有助于共有产权市场上形成一批更为优质的项目,防范共有产权住房市场被架空的风险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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