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最新消息,广州2022有哪些公租房房源(石丰花园公租房几时可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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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7 18:38:53
广州公租房新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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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指申请时未满18周岁,即2020年12月31日未满18周岁)三。分配原则本次按照以下分配原则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进行排序随机分配:(1)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四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三人或二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二人家庭分配一厅。满足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的需求后,还有多余的房间和一个客厅可以租给三人家庭;满足父女或母子结构的三人户和二人户需求后,还有多余的房间和一个客厅可以租给其他二人户;在满足了其他2人家庭的需求后,还有多余的房间和一个客厅可以租给1人家庭。(2)配租顺序原则配租顺序根据申请人积分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申请人在广州缴纳医疗保险年限和月数的长短确定第二排名顺序;第二次排名后,仍然没有确定顺序,通过摇珠来确定。申请人积分包括基本配租积分和优先配租积分:1。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申请人,获得60分基本配租分;2.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三、二、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申请人,优先配租加10分;3.获得国家、省、广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广州市优秀农民工”、“广州市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每个荣誉称号加10分,最高加20分。4.世界技能大赛或全国技能大赛的获胜者将获得10分的优先配租;省级或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优先配租加5分;5.获得广州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的申请人,优先配租10分;6.属于对象1的申请人,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人员、环卫、公交、医疗(含民政部门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工作3年以上,申请时从事上述职业的,优先配租加5分;7.属于对象一,申请日之前5年内在广州参加过献血(每次
积优先配租分2分)或者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优先配租分2分)的申请人,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第1至第5项人员,经审核获得承租资格后直接积分,第6、7项人员的积分由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认定后予以积分。 (三)房源点选择原则 申请对象在10个房源点中可选择1~10个房源点。根据申请对象的配租顺序及所选配租房源点的先后,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配租房源点的配租资格。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四、申请程序 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采用网上预申请、窗口受理的方式,实行街镇和区二级审核、市网站公示的审核制度,来穗务工人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 五、分配程序 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分配程序包括以下环节:网上预申请——街镇窗口受理——街镇初审——区住房保障、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会审——审核结果公示——公布配租名单——摇号配租及结果公告——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广州公租房申请资格要求: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广州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广州公租房申请资格需要: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广州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广州公租房申请资格要求: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广州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产权住房;(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州户籍人口可申请对应的公租房:来穗人员公租房 以下两类人可以申请:(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广州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广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广州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2.获国家、省和广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3.广州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4、5、6目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个人/家庭)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单位整租)以下条件须同时符合:(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广州公租房新政策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第二,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第四条: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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