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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怎么加盟餐饮行业(想做好餐饮加盟行业)

摘要: 开一家连锁餐饮加盟店 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我们可以通过调查来确定我们想要的好品牌。以下是一些建议:数...

开一家连锁餐饮加盟店 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我们可以通过调查来确定我们想要的好品牌。以下是一些建议:数据收集和分析。对于投资创业者来说,光有激情和梦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目光敏锐,提防各种陷阱加入。先了解你要加盟的品牌,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品牌的信誉度和品牌运营公司的信誉度。品牌对比和筛选。虽然有些加盟品牌在当地总部或其他个别省份是成功的,但如果进入一个新的区域,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水土不服”。投资者应避免选择一些鲜为人知的品牌。总部实地考察。开店的朋友也要谨记,市场运作有风险。他们必须实地调查研究,根据加盟商提供的建议和方案,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自己的特色。

开一家连锁餐饮加盟店 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加盟餐饮店需要做什么准备?

你要准备很多。加盟不是请客,尤其是加盟餐厅。虽然餐饮加盟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回报周期短、投资额度灵活等特点,但也不能忽视食品安全、加盟欺诈等诸多问题。加盟是顺势而为,我们也要承担这种“力量”可能遇到的风险。比如这个加盟品牌的一个加盟商倾家荡产,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所有加盟商都会受到影响。第一点:你准备好加入了吗?加盟餐厅要准备很多东西。首先,你要从自己做起。投资金额、投资项目、投资地点确定了吗?创业,自己做还是加盟?先说资金准备。要看你在自己的范围内准备了多少资本。不仅交了加盟费,还可以高枕无忧。你还要考虑很多项目比如房租,员工招聘,原材料成本等。资金100万,建议加盟70万以下的餐饮品牌。如果你有30万,可以加盟10万左右的品牌。最重要的是量力而行。创业开店体现的是更大的人生价值,而不是赌博。要点二:投资品牌会确认加盟什么餐饮品牌?不要盲目选择火的品牌加盟,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牌。每个人条件都不一样。在这里,肖佳将为您简单介绍如何选择餐饮加盟项目。餐饮加盟有哪些好的物品可以选择?1.品牌资质3354首先,企业是否有完备的证照和餐饮加盟资质,其次,是否有商标。查企业资质是为了防止上当受骗,查有没有商标是为了避免后期侵权。还要了解VI设计等一系列资料,防止错漏,把李鬼当成李悝jy。2.品牌考察第一步——总部考察期间,通常总部的服务水平、管理模式、经营理念直接影响后续加盟业务,考察的加盟店不止几家,你甚至可以去其他基础省市调研,亲身体验这些店在口味、服务上是否有很大差异。3.直营店调查——餐饮总部直营店是否盈利,我们也需要去“微服私访”。在直营店货比三家,考察一到三天,估算餐厅的日流水和人均消费。同时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做一个估计。当然这里会有一些小细节。想在四五线城市开店,如果去一线城市,所有人的人均消费和客流入口都不一样,要做对比分析。4.菜的味道是——,其次是菜的味道。口味是否适合当地消费习惯,够新鲜,够新潮,符合大众用餐习惯。比如2016年的扒鸡、红烧排骨周,以及2017年的成都火锅、串串香、肉蟹煲等项目火爆,等等。5.餐饮技术——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你是想加盟一个餐饮品牌,还是想学习一门餐饮技术。这一点非常重要。知名度高的餐饮品牌很多,味道不一定好吃。有些餐饮品牌知名度不高,但味道不错。在这里,你必须做出选择。所有的品牌都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大到适合你的口味,所以你要做一个偏选,看看哪个更适合你。第三点:店面准备好了吗?在项目符合该地区餐饮形式的基础上,人流量越大越好。以下几点也要着重考虑。1.店家首先考虑的是性价比。如果租金过高,会大大增加加盟店的财务负担。2.需要详细考察商铺周边的居民和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从而为消费者制定相应的促销活动。3.店内装修和环境布置一般按照总部标准设计布置,在总部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调整。4.店铺外部环境:是否有公交车站、大叔等掩护

当你的餐厅员工招聘完毕,你的团队人员配备齐全,你需要做的就是培训。从食品生产到服务,各个环节都需要标准化管理。好的团队应该分工明确,服从管理。

加盟餐饮店需要做什么准备?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企业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想成功地加入连锁经营,你必须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近年来,热门加盟品牌涌现不在少数,但很多品牌还没“火”就消失了。可以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增加了加盟连锁创业者的选择难度。所以,当你选择加入这个行业的时候,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存在5年以上。第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几率越大。对于想创业的人来说,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麻烦。这的确是成功的捷径。根据一项调查,80%的日本零售业

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麻烦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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